广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正式拉开帷幕

广安日报 2019-12-18 07:49 大字

执法人员在开展检查。

□张景全 淡娟/文 许明明/图

为切实维护元旦春节和“两会”期间市场秩序,12月16日,广安市召开“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动员部署会,收看全省“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安排部署广安市“春雷行动2020”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

据悉,此次“春雷行动”采取“4+2”模式,在全市统一部署开展省市场监管局确定的“知识产权保护”“食品经营安全”“药品安全放心”“价格减负惠民”4个执法子行动,并结合广安实际,确定“房地产市场执法行动”和“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作为自选动作的2个执法子行动。

知识产权保护执法行动: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和重点场所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侵犯涉外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市场为重点监管区域,严厉查处各类商标侵权行为。针对瓜果蔬菜、粮食油料、畜禽蛋、水产品、茶叶、加工食品等地理标志产品类别,加强地理标志侵权风险监控,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严格依法查处地理标志侵权假冒行为。以知名白酒企业商标专用权保护为重点,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严厉查处侵犯酒类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市县联合执法,严厉打击假冒专利、专利虚假宣传、专利标注不规范等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特别加大跨区域打击电商领域专利侵权工作力度,提高线上线下案件移送执行衔接协作效率。同时,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违法专利代理线索,严查专利代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结合“两节”期间热销商品,重点查处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标识,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市场混淆行为。突出高新技术行业发展,加强对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执法和指导工作,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

食品经营安全执法行动:严查重处豆芽菜生产经营中非法添加喹诺酮类药物、4—氯苯氧乙酸钠和6—苄基腺嘌呤等禁用物质,对乌鸡、乌鱼非法使用禁用磺胺类、氟喹诺酮类等兽药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严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不履行管理责任问题,整治使用超过保质期的原材料,以及不落实进货查验、环境卫生、设施设备、清洗消毒、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等问题。开展农贸市场、小经营店经营散装白酒清理整顿,统一规范标签标识,严厉打击销售不明来源散装白酒的行为;严查销售标签标识不符合规范、信息不真实误导消费的方便食品(“辣条”),严查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登记证严格检查,坚决整治无证经营行为。对违反《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回收利用废弃油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采购不明来源食材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查处。严厉查处第三方平台、代理商不按要求审查入网餐饮经营者资质,不落实入网餐饮单位实名登记,不按要求公示信息,无实体店、无证、冒用或使用假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药品安全放心执法行动:以人口密集区、医院周边、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品零售门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非法渠道购进药品、销售假劣药品、执业药师“挂证”、违规销售处方药和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美容医院、专科医院、私人医院(诊所)、卫生室(站)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非法渠道购进药品、医疗器械,购进使用假劣药品、未经依法注册或者备案以及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使用过期、失效、淘汰的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以美容机构、美发店为重点单位,严厉查处违法自制化妆品和经营使用不合法、不合格、过期或变质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价格减负惠民执法行动:对照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额度和时点要求,严格落实一般工商业电价两个降低10%的政策规定,以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火车站、机场、写字楼、物业等特殊区域转供电主体执行电价政策为重点,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和违规加价行为,严肃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不按规定清退多收电费以及在电费中违规加收其他费用的行为,促使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流通企业、零售药店等领域的监督检查,落实明码标价与价费公示制度,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自立项目、自定标准、分解项目收费,强制服务、强行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加价销售药品、医用耗材,以及虚增或重复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等价格违法行为。开展对旅游景区门票销售和办理退票、景区内交通、导游讲解、购物、餐饮、住宿、停车、娱乐等服务价格行为的监管,着力整治国有景区门票降价政策未严格执行、票价优惠政策未落实到位,旅游景区内明码标价不规范等问题,依法查处旅游景区捆绑收费、重复收费、价格欺诈、价外加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商场及车站机场等重点场所,采取市场巡查、提醒告诫等方式,强化经营者价格自律意识,依法查处明码标价不规范、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

房地产市场执法行动:严格市场主体准入登记,依法查处无营业执照从事房地产开发和房地产中介服务的行为。严厉查处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擅自发布房地产销售广告;广告中承诺房产升值或投资回报;以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使用绝对化用语;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有悖社会良好风尚内容;通过捏造、散布不实信息,或者曲解有关房地产政策等方式,误导购房人的市场预期;发布虚假房源信息,欺骗误导购房人;承诺为购房人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存在商业诋毁、违法有奖销售等其他违法广告行为。严厉查处利用不公平不合理格式条款免除经营者自身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排除消费者权利;房地产合同欺诈、违反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制度;利用自身优势,以买卖合同及各类格式化的补充协议来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收费标准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以及避开价格主管部门自主定价;强制服务强行收费或者只收费不服务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新建住宅建筑安装和使用未经首次检定以及首次检定不合格的民用“三表”;建设单位未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三表”安装质量验收等违法行为。

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执法行动:以食品用纸包装、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为重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无生产许可证生产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销售、进口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其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的案件。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开展重点工业产品3C认证乱象专项整治,重点检查产品是否获得3C认证证书、认证证书是否有效、是否实施3C认证标志等。

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紧紧围绕“重拳出击治乱象、凝心聚力护民生”主题,持续保持对市场乱象的高压严打态势,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查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危害人民生命健康的各类违法违章经营行为,坚决打击各类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经营行为,切实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通过查处一批违法行为,规范一批市场主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震慑一批不法经营者,切实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不断优化广安市营商环境,全力护航广安市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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