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交警一大队常态开展 三轮车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

广安日报 2019-08-14 00:41 大字

本报讯 (记者 刘婧)8月12日上午10时47分,在广安城南万和花园路口,市民周先生无视红绿灯,驾驶电动三轮车闯红灯,被执勤民警拦下,车辆被扣留。

“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及辖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广安市正常态开展三轮车突出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市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说道。

据介绍,《道路交通安全法》《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安交管部门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电动三轮车无牌上路等违法行为同属整治范畴。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的三轮车,属非法拼装车辆,上路易发生交通事故,2018年以来,仅市交警一大队辖区发生涉及三轮车的交通事故就达200余起,伤86人,死亡9人。

据悉,此次将重点整治三轮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加装遮阳篷、改装货厢、无牌无证、驾驶人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驾驶证),饮酒、醉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区域覆盖城乡,具体为广安城南片区、东南片区、官盛新区、枣山园区及广安区官盛镇、方坪乡、广罗乡、化龙乡、穿石乡等乡镇道路。

对突出违法行为,将采取何种整治措施?对加装遮阳篷和非法改装的,一律当场恢复出厂原状并处以罚款;对未按规定悬挂号牌、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上道路行驶的,将依法扣留,对无证驾驶行为处1000元罚款,可并处15日以下拘留。

“对以上其他交通违法行为也将依法从严处罚。”市交警一大队相关负责人说,对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或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警告、罚款、行政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违法后拒不配合者,除依法处理外,还将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和微信公众平台等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

交警提示,当前一些不法商家未经主管部门批准,违规生产、销售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及电动(机动)三轮车属于非法拼装、改装车辆,无法办理牌照,请广大市民购买时请商家出示新国标车必须具备的3C证书(方能办理牌证),自觉抵制销售、购买、乘坐未列入《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范围内的三轮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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