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安区创新机制,切实利用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巡察组巡察“回头看”、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方式 抓好反馈问题落实 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广安日报 2019-08-12 00:39 大字

□蒋晓三 唐成 广安区记者站 廖小兵

“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期间,共开展诫勉谈话2人,责令书面检讨2人,完善规范相关制度3项,清退发放不合规的电话费、差旅费共计14573元 ……”

近日,广安区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第三评议调研组对该区一被巡察部门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评议。这是广安区确保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落到实处的创新机制之一。

今年以来,广安区着力在巡察“后半篇文章”上下功夫,不断创新机制,切实利用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巡察组巡察“回头看”、纪检监察及组织部门日常监督的方式,多角度、多部门、立体化督促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有效解决整改不力、整改责任意识不强、整改效果不理想等情况,不断提升巡察监督质效。

巡察整改实不实、好不好

人大评议“走一遭”

“今年的工作评议在以往的基础上,首次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评议内容。”广安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大超介绍,评议内容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做到“用力用到刀刃上”。

据了解,区人大常委会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评议,主要通过听取被巡察单位巡察整改情况汇报,按照巡察反馈意见和移交问题线索、信访事项台账,分别从制定巡察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成效、处理情况、建章立制等方面逐条逐项进行评议。

不仅如此,为保证反馈问题整改工作评议取得实效,在工作评议调研组人员组成上,区人大常委会与区委巡察机构提前沟通协调,适时邀请巡察组的相关同志加入调研组参与评议。

开展巡察组回访督查

“四力齐发”形成震慑

“部分班子成员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存在好人主义思想……”“部分单位整改搞变通,避重就轻……”日前,区委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组向被巡察单位一一指出整改不到位问题。

为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广安区成立“巡察组+督查办+纪检机构+组织部门”巡察整改回访督查组,发挥巡察组熟悉情况的优势,“四力齐发”确保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在回访督查工作中,以巡察组为主体的督查组做到“三查看”,即重点查看被巡察单位是否主动认领问题,是否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全面彻底整改,是否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制定打基础、管长远、固根本的政策措施。

“针对回访督查中能立即整改到位的问题,督查组现场向被巡察单位发出《立行立改通知书》,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督促限时处理、限时反馈,形成震慑。”区委第二巡察组组长魏强说道。

纪检监察、组织部门联手监督

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巡察后,监督被巡察单位的问题是否整改到位,光凭巡察组的力量远远不够,发挥派驻纪检组、乡镇纪委和组织部门的作用很有必要。

广安区利用派驻纪检组进行嵌入式监督,发挥对驻在单位情况熟悉的优势,不定期对驻在单位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开展“体检”。纪检监察机关围绕风险防控、警示教育、“四种形态”运用等方面强化日常监督。组织部门围绕落实党组织核心作用发挥、党组织建设、干部选拔任用情况等工作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加强整改。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用好问责武器,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单位,对高举轻放、应付交差、企图蒙混过关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达到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效果。” 广安区委巡察办主任李艳辉介绍,2018年以来,广安区对巡察整改不到位的公开通报问责3人。

“对在巡察整改回访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坚持‘五不放过’原则,即有问题不放过、不查清原因不放过、当事人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到位不放过、不举一反三教育不放过,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李艳辉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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