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见未来丈母娘 被判拘役

四川法制报 2019-06-11 01:01 大字

近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2个月。

3月16日15时30分许,李某某驾驶一辆广安籍小型轿车行至广安邓小平故居游客中心路口时,先后与罗某、曾某驾驶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致3辆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接到群众报警后,广安交警二大队事故处理民警赶到现场,发现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遂将其带至医院抽血送检。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某在事发时体内血液乙醇含量为121mg/ 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3月27日,李某某因涉嫌危险驾驶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月3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依法对李某某犯危险驾驶罪作出上述判决。据悉,李某某本在外地务工,事发当天专程开车到广安与女友家人见面,中午在协兴镇牌坊村一农家乐宴请女友家人时喝了不少酒。宴请结束后,在开车送女友家人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

青光 邓川平 记者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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