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高绿化质量 改善城乡环境
本报讯(见习记者 刘甜甜)近日,市绿化委员会印发《关于严禁栽植断头树桩桩树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严禁在全市范围内栽植“断头树、桩桩树”,确保广安市造林绿化工作科学有序推进。
《通知》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在实施造林绿化项目中,要深刻认识到栽植“断头树、桩桩树”的危害和弊端,科学把好规划设计关、苗木验收关、栽植管理关、审批关、招投标政策关、施工时间关、抚养管护关“七道”关口,杜绝栽植“断头树、桩桩树”;按照绿化目的和效果要求,科学规划、合理设计,不盲目栽植大树,可适当栽植大苗(一般树种以米径8到10厘米为宜);山区造林因管护难度大、成本高,一般不提倡栽植大树、大苗,以免断头;严禁截干,从源头上杜绝“断头树、桩桩树”;植树造林搞绿化应尽量遵循植树季节规律,禁止不尊重自然规律、盲目蛮干情况出现;严禁在管护中出现截干或过度修枝情况,加强新造林地的中幼林抚育管理,加快成林成材成景。
同时,市绿委办将严格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力量加强对各绿委成员单位、各相关部门的技术培训和指导,提高绿化技术水平;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市绿化项目进行抽查,一经发现栽植“断头树、桩桩树”情况,立即责令实施单位限期整改。
此外,《通知》要求林业部门要加强种苗执法,严厉打击种苗质量方面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行为,进一步提高绿化质量,改善城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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