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被通报 4人被开除党籍

四川法制报 2018-05-09 01:13 大字

本报讯(秦郑敏记者雍剑波)“2017年11月,前锋区商务局供销社主任谈博因酒后驾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月27日,广安市纪委监委对13起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公开通报曝光。

据了解,在广安市纪委监委此次的通报中,13名党员和公职人员除因酒驾、醉驾受到相应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外,还要接受纪律处分,其中,8名党员因酒驾受到党内警告处分,4名党员因醉驾受到开除党籍处分,1名公职人员因酒驾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不仅触犯国家法律法规,更为党纪党规所不容,对酒驾醉驾的党员干部,坚决查处、绝不手软。”广安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党员和公职人员要本着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社会公德,时时处处事事严要求、守底线,树立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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