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联动工作法 修复感情弥合亲情
□本报记者徐瑜陈玲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指定试点的第一批家事审判改革法院之一,2016年4月,广安区人民法院协兴法庭由原来的以民事审判为主,变为专门审理离婚、“三养”(赡、抚、扶)、继承、家暴、干涉婚姻自由等10余类因为家庭矛盾纠纷引发案件的家事法庭,成为全市第一个家事法庭。
如今,一年多过去了,协兴家事法庭的家事审判试点工作有何进展?11月23日,记者来到该法庭一探究竟。
创新:
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下降20%
“试点家事审判改革工作一年多,法庭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下降了20%。”协兴家事法庭庭长陈莹莹告诉记者。
“家事纠纷特殊而复杂,人身、财产权益中渗透着情感、伦理,且具有私密性和人身依附性,往往难以举证和认定,不能简单地把家事案件等同于其他民事案件。”陈莹莹介绍,协兴家事法庭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总结,将诉前调解和联动工作法创新运用到家事案件审理过程中。
“诉前调解”就是在没有立案之前,由法庭的法官和家事调解员对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尽最大努力将矛盾化解在立案之前。
“联动工作法”是将家事案件进行分类,根据纠纷解决方式的不同,家事法庭再与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共同合作,为婚姻家庭纠纷当事人提供一整套、一张网式的公共服务。
记者了解到,协兴家事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还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在家事法庭承办的案件中,95%的案件是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时,我们会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将8岁以上未成年人的意见纳入参考。”陈莹莹介绍。
办案:
调解和好率达39.6%
“谢谢你们,让我们一家重归于好。”当天上午,记者跟随协兴家事法庭法官周慧明进行回访,协兴镇五一村村民王勇(化名)老人一见到周慧明,感激地握住了她的手。
今年,王勇因为子女不赡养自己,将5个子女告上法庭。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审判法官周慧明了解到,王勇的大女儿王芳(化名)丈夫早逝,儿媳妇离家出走,留下一个3岁的孩子,整个家都靠王芳和儿子打零工支撑。老人的其他几个子女也各有苦衷。
案件开庭时,王勇和子女们在法庭上各诉苦衷。在周慧明苦口婆心的劝解下,大家将心里的话都说开了,案件最终得到调解。王勇80大寿时,5个子女还合力为他办了寿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协兴家事法庭一直秉承“修复感情、弥合亲情”的理念,尽最大努力维系家庭和谐,维护妇女、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我们的审判团队全部由女性组成,在办理案件时,她们用女性特有的耐心、细致、敏感修补了破裂的亲情。”陈莹莹告诉记者,家事法庭的布置也与一般法庭不同,处处洋溢着家的氛围,通过营造温馨、感性、和睦的环境气氛,唤起当事人对感情的回忆和对家庭的不舍,淡化双方的对抗意识。
一年多来,协兴家事法庭共受理家事案件524件,调解和好率达39.6%。
记者手记:
与协兴家事法庭法官一起回访时,记者最大的感受就是法官对当事人充满耐心,当事人也对法官特别信任。
在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中,协兴家事法庭除了在案件办理方式上创新探索多元化的调解机制外,还在缓和当事人的矛盾上下功夫,积极开展有“情”服务。审判团队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对当事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劝解,案件完结后还会通过家访、电话、信函等方式持续回访,从而提高家事纠纷解决的司法效率和社会效果,促进家庭和谐、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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