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生子不抚养?法院调解化纠纷

四川法制报 2021-10-27 00:46 大字

本报讯(赵梦佳 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近日,邻水县法院调解一起涉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纠纷。

吴某(女)与邱某(男)在同居关系下生育一子,后分手,孩子由吴某独自抚养,邱某不知去向。随着孩子的成长,吴某希望邱某能担负起父亲责任,遂起诉至法院,要求邱某每月支付抚养费。法官了解案情后,在与双方沟通中发现二人存在和好可能。原来,邱某在外欠下债务,觉得无颜面对吴某及孩子,才玩起了“失踪”。在得知吴某因病住院后,邱某来到其身边并细心照料。法官遂耐心开导。最终,双方协商一致,表示会好好相处,共同照顾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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