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广安日报 2019-05-16 01:18 大字

本报讯 (邻水记者站 姜慧 记者 周文平)5月6日上午,邻水县人民法院对甘某、余某等12名涉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了一审公开宣判,这是该县公开宣判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甘某、余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等手段,在丰禾镇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持刀和钢管等凶器聚众斗殴、欺压百姓以及拉横幅游行导致车辆堵塞、群众通行困难等事件。严重扰乱当地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照刑法,邻水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甘某、余某等人的行为已构成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8个月至6年7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据悉,该案是2018年中央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邻水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的首例涉恶势力犯罪案件。在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该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实现黑恶必除、除恶必尽,形成对黑恶势力的强大震慑力,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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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水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邻水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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