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闹事不可取 妨害公务获刑罚

广安日报 2019-04-20 02:48 大字

本报讯 只因醉酒后想强行破门见前妻,后又持刀划伤前来劝阻的民警,4月15日,经邻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邻水县法院对被告人刘某涉嫌妨害公务一案作出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今年32岁的刘某自2001年以来,先后因犯抢劫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多次被判刑,2014年还因吸毒被强制戒毒两年。

今年1月31日凌晨1时许,刘某在醉酒后来到前岳父夏某某家门外,要求与前妻夏某见面。在遭到夏某某拒绝后,刘某采取威胁、踢踹房门的方式进行骚扰,夏某某随即报警。邻水县公安局民警到达现场后,对刘某进行了盘问,并准备将其带回派出所进行询问。刘某随即掏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刨刀对民警进行威胁,致使1名民警受伤。

本案经邻水县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刘某之前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刑罚执行完毕后,在5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属累犯,应当从重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吴远明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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