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治“老赖”不留情移送司法追刑责

广安日报 2018-09-15 04:36 大字

本报讯 “我院受理程某申请执行孟某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发现被执行人孟某涉嫌拒不执行判决的犯罪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等规定,特将相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9月6日,邻水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大会战”行动中,用足强制措施,成功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1人,对“老赖”形成强大的威慑力。

2010年,被执行人孟某因资金周转不灵向程某借款10万元,并口头约定利息,后来程某多次催要,孟某一直未归还欠款。

判决生效后,孟某一直拒不履行,程某遂向邻水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孟某无正当理由拒绝报告其财产情况,同时执行法官发现孟某指使证人作伪证,妨碍生效判决的执行,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犯罪,这就出现了文章开头的移送公安的情况。

据了解,该院今后将加大对规避执行、拒不履行行为的打击力度,采取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强硬的法律手段予以惩处。

(郑爱民 王玉霞 雍剑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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