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提成费过路费 四人被刑拘

四川法制报 2018-09-14 01:13 大字

本报讯(何伟 杨艳 申巧容)多次以钾矿开采未经过其允许为由,在何某的钾矿运输线路上强行拦路、阻碍施工,并采取辱骂、威胁、恐吓等方式要求与何某共同开采。11日,记者从广安市警方获悉,采取辱骂、恐吓的方式强行索要提成、过路费的涉恶嫌疑人刘某、刘某A、刘某B、李某被刑事拘留。

恶行一强行拦路收提成费

据介绍,2015年初,张某受人委托在邻水县某砂矿场开采砂矿,张某在为矿区的公路补路时,发现何某在邻水县某钾矿厂开采钾矿,张某便以何某未取得开采手续为由,要求与何某共同开采钾矿,但遭到何某的拒绝,后张某便找到曾经的狱友刘某出面帮忙,刘某找到刘某A、李某等人出面找何某共同开采钾矿,但遭到何某的拒绝。

后刘某、刘某A、李某、刘某B等人多次以钾矿开采未经过其允许为由,在何某的钾矿运输线路上强行拦路、阻碍施工,并采取辱骂、威胁、恐吓等方式要求与何某共同开采。何某只得同意每开采一吨钾矿无条件给予张某等人提成10元钱,另张某再每吨分5元钱给刘某、李某等人。一个月以后,刘某等人认为张某与其结算的吨位数量不对,便要求何某将提成直接结算给刘某等人,何某拒绝了。刘某等人便采取辱骂、恐吓的方式强行要求何某直接将钱支付给刘某等人,并将每吨提成提高至12元,何某被迫答应。

2016年7月,何某因不愿意再交钱给张某、刘某等人,遭到李某的殴打,后何某不再继续挖采钾矿,但因害怕被打便给了李某等人3万元左右的提成费。据了解,何某给刘某等人提成费共计14万余元。

恶行二租赁土地强收过路费

2015年年底,在修建砂矿的公路时,刘某B以在此处入股垫支了钱为由,伙同多人多次到砂矿堵路、阻碍砂场施工,要求张某支付其60万元。后张某多次报警及找当地乡政府出面解决,经调查,最终证实刘某B在修路时未入股。刘某B又以种植药材为由,于2016年5月31日租赁位于砂矿厂外修成公路的一块土地,该路为出矿的必经之路。后刘某B以张某砂矿厂的货车要经过此段公路就必须向他们交纳费用为由,在租来的公路上强行拦路,并采用辱骂、恐吓的方式最终迫使张某向刘某B交过路费6万余元。

目前,刘某、刘某A、刘某B、李某被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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