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对涉案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
本报讯 近年来,邻水县检察院秉持双向保护原则,在挽救涉罪未成年人的同时,积极开展未成年被害人保护工作。近日,该院首次对一起强制猥亵案件的未成年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切实维护了涉案被害人合法权益。
6月中旬,邻水县检察院受理了一起继父强制猥亵未成年继女案件。被害人小云年仅17岁,系某中学高一在校学生,因本案受害人心理遭受严重创伤,情绪波动极大,不愿意与人接触和交流,更不愿意回到学校继续学习,目前已休学在家。
邻水县检察院干警经询问小云和走访她的家人、邻居以及所在学校的老师、同学后,对小云心理状况进行评估,认为有必要对其开展心理疏导。该院随即安排公诉科员额检察官、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冯雨为其量身制定心理疏导方案,并对其进行了“一对一”的心理疏导。
此外,该院还指派一名女性检察干警和冯雨组成心理咨询小组,每周上门对小云进行一次心理疏导,共同引导其走出心理阴影,防止其产生紧张情绪或失范行为,使其尽快回归正常的生活、学习。 (吴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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