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方提缓刑量刑建议:禁止少年进网吧

四川法制报 2018-03-13 06:02 大字

本报讯(吴远明申巧容)记者昨(12)日在邻水县检察院采访获悉,该院近日在办理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时,首次提出适用禁止令的建议被县法院采纳。法院审理后当庭宣判,判处17岁的被告人林某某拘役4个月,缓刑8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内进入营业性网吧。

今年2月初,邻水县检察院受理了林某某盗窃案。未检科干警调查发现,林某某幼年丧父,母亲改嫁,一直与爷爷奶奶生活。林某某小学毕业后就跟着同龄人浪迹于县城,迷恋上网络游戏。最初,林某某向爷爷奶奶要钱上网。后来,林某某发现,很多通宵上网的人会趴在电脑前睡觉,手机放在桌上,于是决定盗窃上网人员的手机筹集上网资费。2017年底至2018年初,林某某先后四次窜至邻水县城多家网吧盗窃手机4部,并以150元至200元不等的价格出售。经鉴定,林某某盗窃的4部手机价值共计5500余元。

检察官在审查案件时注意到林某某长期沉迷网游,偷窃目的正是筹集上网费;同时,林某某平时对爷爷奶奶孝顺,对人礼貌。检察官认为,未成年人身心发育不健全,迷恋网络游戏是因为没得到正确引导。林某某也想改过自新,其爷爷奶奶也愿意加强管教。

检察官认为,在追究林某某刑事责任的同时,对其适用禁止令非常必要,于是向法院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同时,依法提出对其适用禁止令的建议。

新闻推荐

“春风行动”送来就业岗位5000余个

招聘会现场。□胡爱平邻水记者站孔虹文/图2月23日至25日,邻水县万兴广场上人山人海,该县2018年“春风行动”暨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在这里举行。招聘会吸引了来自邻水县内以及成都、重庆、广东等地的...

邻水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邻水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