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莫让私人“小纸条” 变成他人犯罪的“便利贴”

广安日报 2020-04-08 04:09 大字

□王章 本报记者 周文平

案情简介

2019年9月15日,被告人杨某采取翻窗入室的方式进入华蓥市溪口镇平桥村张某家中,盗走张某的银行卡。随后,杨某在银行自动取款机上取走人民币共计1700元。同年10月21日,被告人杨某又翻窗进入华蓥市庆华镇左家坪村村民罗某家中盗走银行卡,并在自动取款机上从卿某(罗某妻子)的银行卡内取走人民币共计2万元。

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杨某之所以能够如此轻易取出存款,是因为被害人张某、卿某在保管自己银行卡的同时,都在银行卡旁边用小纸条写下了银行卡密码。

最终,在公安机关的努力下,杨某于2019年11月15日被抓获,并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经查,被告人杨某曾因犯盗窃、抢夺罪受到刑事处罚,但仍不思悔改,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行窃。近日,华蓥市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两年,判令违法所得退赔受害人,并处罚金人民币两万元。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案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非法进入他人住所窃取他人财物人民币21700元,数额较大,应当认定被告人杨某为入室盗窃。

华蓥市人民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邓琼告诉记者,近年来钱财被盗案件屡屡发生,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大防护力度,贵重物品尽量不存放在家中显眼处,离家前反锁防盗门,发现被盗现象,立即拨打报警电话。保存银行卡、信用卡、存折等物品时,密码设置尽量少用生日、身份证号等,也不要用手机、纸条等记录。

新闻推荐

烟雨清明寄相思

□华蓥市双河三小六年级一班:艾玲宇指导教师:杨咏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可是,亲...

华蓥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华蓥市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