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来做“当家人”小区旧貌换新颜
□本报记者 刘甜甜 任雨薇
路面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有序、绿化带绿意盎然……9月23日,记者来到华蓥市双河街道红星路社区阳光新苑小区,只见小区面积虽不大,但整洁优美的环境令人眼前一亮。小区入口处的宣传栏上,还贴着该小区的财务明细清单,让人一目了然。
然而几年前,该小区却是另一番景象:环境卫生差、停车无序、盗贼“光顾”……由于最初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流动性大,小区管理“群龙无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小区环境卫生、安保等无人管,处于“放养”状态。
阳光新苑小区是华蓥市较早建成的居民小区,目前有3栋居民楼、79户300余位居民,是典型的“微型小区”。小区居民入住时没有聘请专业的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而是推选了几位居民组成业主委员会,协助大家一起管理小区。
“当时成立的业主委员会组织性弱,时间一长,业主委员会成员搬家的搬家,外出务工的务工,后来业主委员会也就不了了之。”居民何元琴回忆说,“‘各扫门前雪’是我们以前的状态,大家只管自己家中的清洁卫生,小区的卫生却没人搞,居住环境糟糕。”
这样的情况让红星路社区工作人员看在眼里、急在心里。2015年,该社区组织阳光新苑小区的居民召开院坝会,征求居民意见,提出“再次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建议,让居民自己做小区的“当家人”,通过自治自管解决小区日常问题。然而,因之前业主委员会造成的不良影响,在很多居民心中,业主委员会的形象大打折扣,对重新成立业主委员会并不看好。
邓帮全是该社区的流动党员,又在该小区居住多年。当时,他主动站了出来,扛下“重任”。随后,由红星路社区牵头、邓帮全带头组织,其他几位居民也加入进来,新的业主委员会渐成规模。
想把小区管理好,得花大力气。“我们先制定了小区管理制度,有了制度,一切工作才能有章可循。”邓帮全说,随后,业主委员会规范管理人员、明确管理费缴纳标准、公开财务明细等,小区实现正常运转。
聘请专人打扫小区,大力改善小区环境;由专人担任“保安”一职,负责小区安全保卫工作;在小区宣传栏处,将居民缴纳管理费的来源和去处一一公示,让每一笔费用清清楚楚……一系列实打实的行动让小区面貌焕然一新。
“去年,有一栋居民楼下水道堵塞,污水横流,得知这一情况后,业主委员会马上安排人去查看,并帮忙协调解决。”“由于小区公共面积小,停车不便,后来我们向业主委员会反映,他们立即对公共区域进行了规划,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就有了专属的‘家’……”4年来,业主委员会为大家无私奉献,让小区居民备感温暖。
“现在,小区不仅事事有人管,而且事事能管好,大伙儿很满意。”小区居民蒋仕琼对此赞不绝口,她说,成立了新的业主委员会后,小区环境改善了,邻里关系越来越好了,居民获得感、幸福感也大大提升了。
管理费高缴纳率成为居民满意度的体现:这几年来,阳光新苑小区年度管理费缴纳率均在97%以上。
“小区自治管理,不仅需要以制度促管理,更需要‘当家人’牵头干。”红星路社区党委书记苟炳淑说,有了像邓帮全这样的“当家人”,小区自治管理模式的优势将发挥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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