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服务零距离上门立案暖人心

广安日报 2018-03-29 01:54 大字

本报讯(记者周文平)“法官,你们辛苦了,还专门替我跑一趟。”华蓥市天池镇王家坝村村民廖某某拉住华蓥市人民法院天池法庭庭长罗丹的手说。3月15日,该法庭工作人员来到该村,对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进行上门立案和调解。

2016年12月13日,廖某某与张某某等人在天池林场田湾仰天窝附近,因危房拆除问题发生冲突,导致廖某某面部、腿部受伤。事发后,廖某某立即被送往四川大学华西广安医院住院治疗,其面部、腿部伤情均被鉴定为十级伤残。

2017年6月19日,经华蓥市公安局天池派出所调解,由张某某等人向廖某某赔偿15万元,并要求在一个月内支付完毕。张某某等人按期支付了10万元,但剩余5万元一直未付,廖某某无奈之下欲提起诉讼,但其长期在山上养羊,且目前行动不便,不便下山立案。

在得知廖某某的特殊情况后,罗丹随即组织全庭工作人员前往廖某某家中,上门为其提供零距离诉讼服务。

办理好前期立案手续后,当天该法庭工作人员又前往天池派出所调取本案证据,了解事发经过以及调解履行情况。经过询问,罗丹认为,本案已经过调解,双方也已经达成了协议,只需要被告履行应付赔偿款,原告的诉讼目的就能实现。

罗丹当即找到被告询问情况。被告张某某表示目前经济困难,希望能缓一段时间将剩余的5万元钱支付给原告廖某某。但廖某某又急需这笔治疗费。

鉴于实际情况,罗丹再次给张某某做思想工作,希望张某某考虑到廖某某的现实情况,及时向他支付欠款。几经劝说,张某某终于同意先借钱将5万元赔偿款支付给廖某某。得到赔偿款后,廖某某当即向该法庭提交了撤诉申请。

其实,上门提供诉讼服务只是该法庭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在创建“服务型、阳光型、效能型”人民法庭的过程中,天池法庭坚持“为民司法”的工作理念,积极推行全域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预约立案、网上立案等方式立案,方便群众寻求司法帮助,为当事人提供便捷的诉讼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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