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为贫困人口医疗添保障
家庭与生活报讯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发改委、财政厅、扶贫局、医保局、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四川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实施方案》,要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覆盖范围,确保贫困患者县域内住院医疗费用个人支付占比控制在10%以内。
《实施方案》 要求,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支持四川省符合条件的未达标贫困县县级医院(含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疾控中心建设。巩固三级医院与 88 个贫困县“一对一”对口帮扶关系,采取组团式支援方式。实现贫困县县级医院远程医疗全覆盖,提高远程会诊、远程教育等业务的数量和质量。
《实施方案》提出,持续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本科生免费培养等项目,鼓励实行“县聘县管乡用”和“乡聘村用”。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镇卫生院中医馆和村卫生室中医角建设。
《实施方案》明确,持续推进贫困县艾滋病防治工作和凉山州艾滋病防治攻坚行动,强化贫困地区结核病防治,在全省藏区继续推广包虫病防治“石渠模式”,持续维持碘缺乏、大骨节病和克山病消除状态,有效控制饮水型、饮茶型地氟病危害,推进燃煤污染型氟中毒、血吸虫病消除达标进程。(喻文苏 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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