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风劲吹帆正扬 四川法治建设翻开新篇章

四川法制报 2019-10-02 05:09 大字

2019年7月4日,省法院在眉山举行“四川微法院”上线启动仪式

石渠县法院洛须法庭庭长罗江益在雪域高原坚守40年,骑马翻山越岭送法下乡

高度自助化、智能化的出入境办证服务,让群众极大节约了办证时间本报全媒体记者 蒋京洲 文/图

法治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也是社会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四川作为西部内陆省份,人口多、底子薄、不平衡、欠发达。要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谱写中国梦四川篇章……必须通过加强法治建设来规范行为、化解矛盾、促进和谐。”2013年,四川省委提出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明确回答了要解决四川的发展问题,必须要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

今年3月19日,省委书记、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主任彭清华主持召开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再次强调,要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省各项工作,把治蜀兴川各项事业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

一场“深入推进依法治省、加快法治四川建设”的宏大部署在四川徐徐展开。全省上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不断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浓笔重墨绘制法治建设新图景。

新征程 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

“建设法治四川事关四川当前和未来长远发展,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方面面。”2013年12月6日,《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一文作出宣言,要把四川各个领域的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中来,全面提升依法治省的水平。

同年12月25日,《四川省依法治省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正式颁布。时任省委副秘书长、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杨天宗评价到,“法治建设的关键在于落地生根,如果没有切实可行的推进办法和评价指标体系,法治建设就会沦为一句口号、一纸空文”。“《纲要》对法治四川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社会法治、学法用法、监督问责和组织保障均作了系统的、全面的规定。”在省社科院副院长郑泰安看来,《纲要》的颁布为法治四川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以此为起点和蓝本,四川省每年出台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明确当年依法治省的重点工作、牵头单位、责任部门、完成时限。在《四川省依法治省2018年工作要点》中把“着力增强依法执政本领”作为第一项具体任务,要求年内出台“省委常委会带头进一步增强法治观念深化依法治省实践的意见”。

6年过去,我们得以看见,四川正一步步完成《纲要》所规划的蓝图。

今年3月2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在京发布《法治蓝皮书·四川依法治省年度报告No.5(2019)》。

发布会上,省委依法治省办主任,司法厅厅长刘志诚介绍,四川通过健全法治领导机制、紧紧抓住关键少数、主动回应民生期待、积极服务改革发展、不断夯实基层治理,扎实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四川落地生根。今年,四川将全面深化法治四川建设实践,扎实推进法治“一体化、标准化、公开化”建设,即坚持法治四川、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一体建设,推动建立涵盖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个环节的规范化体系,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大数据分析探索制定四川法治指数。

新要求 社会发展呼唤高质量立法

天下大治,起于法治。而要实现法治,则应以立法为先。建国初期,我们曾走过一无所有的法治荒原,而在改革开放走过40年的今天,社会经济的发展呼唤更高质量、更高水平的法治体系。

正因如此,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要“推进科学立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

如何实现科学立法?古谚云,“大智治制,中智治人,小智治事”。“治制”放在当下语境下,即是立法。由此可见,立法需大智。

2014年,四川省出台《四川省依法治省指标体系》,紧扣科学立法提出三大关键性要求:立法程序要民主、科学、规范;立法内容和质量要统一、适时、合理、可行;备案清理工作要及时并且要常态化。

也是在这一年,四川省着手构建、完善专家评估、咨询等机制,全面提升立法专业化水平。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四川省地方立法咨询专家库管理办法》《四川省地方立法评估写作基地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选取省内6家科研院所作为立法评估和写作基地,就立法相关的重大、专业性问题提供咨询服务,立法的科学性、专业能力显著提升。

今年7月11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2019年立法计划》(下称《计划》)。其中再次明确,要坚持科学立法,从四川省实际出发,围绕行政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和改进立法调研工作,增强调研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解决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法治四川是全川人民的共同事业。”在西南交通大学教授、法学系主任邓大鸣看来,公民作为主体参与依法治理,应该成为四川省实施依法治省战略的一项民主与法治原则。依法治省、法治四川不仅需要政府自上而下的推动,而且还需要社会公众自下而上的推动。

民主立法给了公民作为主体参与依法治理的一条有效路径,《计划》将之写入其中,要求拓宽社会各方有序参与行政立法的途径和方式,明确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地方性法规草案和省政府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起草、审查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立法项目,要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2014年,《成都市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规定》在听证时,进行了全程网络直播,平台访问互动达2.6万人次。

2015年《立法法》修改,达州、自贡、德阳、南充等市(州),成为全省首批13个地方立法权“扩容”的城市。2016年7月,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四川省21个市(州)全部享有地方立法权。

地方立法在四川省百花齐放,让立法更加具有针对性,可用于解决特定时空环境下的具体问题。面对地方环境保护、历史保护、城乡管理等事项的紧迫性和特殊性,这些立法所发挥的作用不容忽视。

伴随着法治体系不断健全,四川省已经实现“从零起步”到“有法可依”再到“立良法促善治”的跨越。据统计,自1979年重新赋予地方立法权以来,全省共制定省级地方性法规294件,现行有效215件;省级政府规章335件,现行有效167件,涵盖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科教、生态等各个领域。

新理念 将政府权力关进法律笼子

“良法”还需“善治”。在全面依法治省的道路上,法治政府建设在其要冲。“以前从来没想到过,这些事情在家门口就能办。”今年7月11日,宜宾市南溪区大观镇居民李先生到派出所领取办好的驾驶证,感叹如今办事方便了许多。

这是全省政务办理“放管服”改革的一个缩影。如今,四川省许多政务审批事项已免除了过往的繁琐审批和冗长流程,“最多跑一次”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的共识,企业投资项目“不见面、不跑路、全网办”的美好愿景已成为现实。

从“全能政府”到“责任政府”再到“法治政府”,简政放权是打造法治政府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四川省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发了《四川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行动计划(2019-2020年)》《四川省减证便民专项行动方案》《四川省行政执法标准化建设方案》,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法治政府建设迈上新台阶。

截至目前,四川省的166个县(市、区)已设立行政审批局,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在重点领域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160个县(市、区)设置了综合行政执法局,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而通过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建设,实现一般许可事项现场办结率达到85%以上,项目和投资审批时间压缩50%以上。

政府权力的运行必须关在法律的笼子里,因而,行政诉讼显得尤为重要。如何将《行政诉讼法》赋予人民的监督权利落到实处?2008年起,四川省开始推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14年4月28日,绵阳市出台《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工作规定》(下称《规定》),要求在明确诉请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案件等七类案件中,行政首长应当出庭应诉。当年5月,梓潼县水务局副局长站在了绵阳中院的被告席上,成为了绵阳市下发《规定》后第一位出庭应诉的行政首长。

2018年1月,时任省法院院长王海萍在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全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五年前不到5%上升到65.80%。

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到哪里,法治建设就应跟进到哪里。如果缺少法治,再好的改革理念都可能会被扭曲误解,再强有力的改革举措都可能会偏离轨道,再美的改革蓝图都可能变成一纸空谈。政府行权的一“放”一“紧”,其本质都是政府自我革命,用政府减权限权和监管改革,换来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释放。

新格局 让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

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良好的司法是法律价值体现的保证,而公平正义则是司法追求的永恒目标,“让人民群众从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既是目标也是动员。

多年以来,我国的刑事司法实践中,曾经出现过侦查决定起诉、起诉决定审判的“侦查中心主义”的现象。在这种诉讼格局下,极有可能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2016年10月,“两高三部”发布了《关于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意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在四川省展开试点,办案人员的理念由“以侦查为中心”向“以审判为中心”转变,保证庭审在查明案件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提高了刑事司法的公正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近年来,最高法陆续出台《关于司法公开的六项规定》《关于人民法院接受新闻媒体舆论监督的若干规定》《关于全面推进司法公开的工作方案》等制度规定,并将10月定为司法公开宣传月,以公开促公正,让权力在阳关下运行。如今,在四川省,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政务公开已成为常态。

在深化审务公开方面,通过加强信息化和规范化建设,省法院和22个市州中院已于2014年年底前全部建成诉讼服务中心并开通官方网站,基本构建起多层级、纵深化、全覆盖的司法公开网络。

2014年2月13日,省检察院官网发布了网站改版后的第一条案件信息:四川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李荣飚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一夜之间,这条消息就被各大门户网站纷纷转载。对于这种情况,省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这样认为:“案件信息是群众最关心、与群众关系最密切的,也应该是检务公开的重点之一。四川省的检务公开工作应将案件信息的公开作为中心工作来推进,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探索扩大公开案件内容范围,同时注意避免个人信息的不当泄露。”

今年7月4日“四川微法院”正式上线,其依托移动网络和现代信息技术,以智能手机和微信社交软件为载体,以高效、便捷、低成本的信息化方式支持多元调解、案件办理和司法公开。群众只需要打开“四川微法院”小程序,即可在手机上实现微信上立案、网上交费、网上送达、举证质证、诉前调解等25项功能。

新气象 法治理念在基层生根发芽

“法之必行,在于民心所向。”正如卢梭所言,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在深入推进“法律七进”的过程中,四川省形成了“宪法法律进高校”“法律进寺庙”四川经验。

今年4月3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省委宣传部、教育厅、司法厅在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举行“宪法法律进高校”启动仪式暨首场宣讲,覆盖全省126所高校,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依法治国理念更加深入人心。

乐山市金口河区,法治的观念和意识伴随着脱贫攻坚深入人心。“道理讲不清,我们去打官司说清!”村民争吵中的一句话让柏香村村支部书记刘华友感慨万千:“以往,这里的村民发生矛盾,轻则口角、重则拳脚,主动用‘打官司’这样的方式来解决问题的,简直是‘闻所未闻’。”

甘孜州石渠县洛须镇坚守40年的“马背法官”罗江益,40年来坚持骑马送法下乡,让村民渐渐树立起对法院、对法治的信任。过去,一旦发生纠纷,村民们往往倾向于找喇嘛活佛来解决;而现在,草原上、田地间“有纠纷就去法院”的声音逐渐多了起来。

阿坝州,“法律进寺庙”活动提档升级,建立起了寺庙法律顾问、寺庙讲经前学法等制度,提炼出寺庙普法“三个结合”“三个融入”“三个讲清楚”等有效举措,依法治寺取得新成效。

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在四川省持续30余年的法治宣传教育中,民众法治信仰不断增强,实现了从“不知法、不懂法、不信法”到“自觉学法、守法、用法”再到“信仰法治、尊崇法治、捍卫法治”的跨越。

新闻推荐

年度老陕最爱读的十本书揭晓 《长安十二时辰》荣登榜首

著名文化学者肖云儒(右)被聘为“陕西省阅读推广形象大使”。(记者张曦摄)本报讯(记者陈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主办,省图书...

石渠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石渠县这个家。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