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划分财政责权促科技发展
本报讯(泽汪罗布 四川日报全媒体记者 兰珍)甘孜州近日出台《甘孜州科技领域州与县(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甘孜州在科技研发方面,利用财政资金设立的用于支持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研究开发等方面的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确定为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由州和县(市)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的支出责任;科技创新基地(平台)建设发展确认为州与县(市)共同财政事权,由州级财政和县(市)级财政区分不同情况承担相应支出责任。
同时,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科学技术普及、科研机构改革和发展建设等方面也作出明确的事权划分,包括八大类8项支出责任,其中: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5项、州与县(市)分级事权3项,规定了相应的支出责任和资金分担方式,形成内容完整、权责清晰、符合实际的权责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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