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法院经验获肯定
本报讯(甘孜法徐珑溧)甘孜藏区法院利用“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做好司法服务,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深化甘孜藏区依法常态化治理。近日,该经验被中共四川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四川改革专报”上报中央改革办。
为满足农牧民群众多元化法律服务需求,甘孜两级法院立足地广人稀、居住分散、服务半径过大的州情实际,积极探索司法便民利民新路径,采取“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方式,变“坐堂问案”为“上门审案”,把法庭搬进农家院落、林区牧场,就近就地审理宣判案件,从源头上解决农牧民群众因诉讼周期长不愿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问题,最大限度适应藏区、适应群众。
针对甘孜全州仅1个中级法院、18个基层法院、1000余名干警担负着15.3万平方公里116万人口的司法服务工作实际,以县级法院和乡镇法庭为基础,在没有乡镇法庭的乡镇依托派出所、司法所建立相对固定的巡回审判点,在下辖的村(社区)建立司法服务联系点和便民收案点,按照“一审一书一警”的基本配备标准组成三人合议庭,设立“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流动巡回审判法庭,公开巡回审判便民电话,发放巡回审判便民卡,深入到农家藏寨、田间地头、虫草采挖地等纠纷现场,因案而宜、按需开庭,就地立案、当场结案。今年以来,就地审理、宣判各类案件127件。“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主要针对距离最近法庭超过150公里且当事人年老、残疾、疾病、农忙或因交通不便无法参加法院诉讼的诉讼对象,将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事实清楚、双方争议不大的简易民商事案件纳入巡回审判范围,建立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当庭裁决和立即执行的快速处理机制,同时进行诉前繁简分流,针对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婚姻家事等类型化案件,进行“要素式”庭审、“简易化”程序、“快速化”处理,缩短办案周期,提高司法效能,让偏远山区和农牧区群众行使诉权更加便捷,实现权益更加及时。
今年以来,通过有效整合“三大调解”资源,累计依法妥善处置化解各类矛盾纠纷300余件(次),在“马背法庭”“帐篷法庭”“车载法庭”等巡回审判中开展法治宣传100余场(次),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有效提高法治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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