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天1夜执结3案 执行到位9万余元
本报讯(炉霍法 丹孜泽绒)17至18日,炉霍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利用2天1夜巡逻值守空档期,行程800余公里,奔赴康定、丹巴两地,成功执结3起案件,为3名申请执行人执行到位案款9.05万元,及时高效的办案效率提升了当事人的司法获得感,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
2018年,泽某某为蒋某某的工地运送水泥,但蒋某某一直未支付水泥款3.6万元,泽某某遂将蒋某某诉至法院。判决生效后,蒋某某迟迟不予履行,泽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蒋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限期要求其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却置若罔闻。
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家庭困难,且有外债,执行干警前往康定成功追查到蒋某某行踪并将其拘传至炉霍县法院。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坚持做到“法律讲透,压力给够”的执行方式,蒋某某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慑于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将被司法拘留的严重后果,蒋某某被拘传后积极配合执行并及时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在谭某某与王某合伙合同纠纷一案中,谭某某向炉霍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案件执行过程中,法院发现,谭某某又作为另一起案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的被执行人,上述2案3人实质属于合伙合同关系。经了解,上述案件当事人之间还存在债务纠纷,对外共同负担11万余元的债务,并对债务承担份额存在分歧。执行法官为减少当事人的诉累,降低维权成本,经商议,决定一揽子解决上述两案系列纠纷。
炉霍县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成功将两案执结并将案件当事人对外债务承担份额问题一并解决达成债务承担协议,及时从执行案款中将相应份额予以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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