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检两长同庭履职 敲响“四个首次”
“现在开庭……”20日,随着法槌声落,甘孜中院在甘孜州补植复绿理塘基地理塘县藏坝乡,利用车载科技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格某、郎某、洛某、白某某4名被告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该案由甘孜中院院长付宝担任审判长,甘孜州检察院检察长廖学东出庭履职。
据了解,该案敲响了甘孜州司法审判的四个首次:甘孜州法检两长首次在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同庭履职、首次利用车载法庭户外庭审直播案件、首次在甘孜州补植复绿理塘基地当场执行补植复绿判决、检察机关首次采用户外多媒体示证。
2017年3月初,甲它(案外人)与被告格某达成木材买卖协议。被告格某邀请被告郎某、洛某、白某某等人一起到朗达山呷科沟国家2级公益林地砍伐了4棵圆柏,并锯成53件。2017年3月3日,甲它在运木材时被群众发现并举报,3月4日,森林公安扣押木材53件。2019年12月29日,4人到理塘县森林公安局自首。
法院审理后,判处4名被告按理塘县林业和草原局出具的植被恢复方案,在甘孜州补植复绿理塘基地补植20棵旱柳,并连续3年进行管护,确保存活率达100%。如未按照该方案承担补植复绿责任则按照该方案缴纳代偿费。
理塘县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乡(镇)干部代表、社会群众等100余人旁听庭审。 格绒拉西 杨钰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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