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塘“四条规定” 破解财政预支出进度滞后

四川经济日报 2019-12-05 07:14 大字

四川经济日报甘孜讯 (叶强平 记者 杨琦)针对项目实施进度慢和资金支出进度滞后问题,近日,理塘县出台了《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考核四条规定<暂行>》。

据了解,由于理塘县施工期短,部分项目无法按期完成;部分项目实施单位注册在外,无法及时申报项目资料;社会中介审计服务单位少,项目审计结算滞后;项目部门在督促实施单位加快进度时效果较差,特别是涉及乡镇项目;部分项目质保金施工单位长期未来办理退还手续;部分项目上级专款资金到位晚;各项目部门与财政缺少沟通协调,未合理安排项目及资金。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理塘县重点决策部署有效贯彻落实,理塘县专门出台《暂行规定》。该规定包括财政预算执行支出进度按季度实行一年三考,每年6月、9月、12月对预算单位进行考核、每年6月20日、9月20日、12月10日由县委目督办、县脱贫攻坚办、县扶贫开发局、县财政局按照预算单位支出数据组成联合工作组分类督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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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塘新闻,有家乡新鲜事,还有那些熟悉的乡土气息。故乡眼中的骄子,也是恋家的人。当我们为生活不得不离开理塘县而漂泊他乡,最美不过回家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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