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定市法院 依法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

甘孜日报 2019-06-20 01:01 大字

甘孜日报讯 日前,被执行人张某拖欠申请执行人熊某某租房定金及装修等费用13万余元,申请人多次催收无果,遂向康定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义务,亦不报告其财产状况,面对执行干警的多次劝说和警告表现出极度不耐烦、不配合。为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权威,康定市法院依法对被执行人张某采取强制拘留措施。

当司法警察铐住张某的双手时,张某慌了,立即吩咐家人将6万元欠款打入指定账户。随后,在执行干警的再次劝说和法理解释下,被执行人张某承诺在年底前还清余款,并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

饶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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