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要不回钱的欠条
□ 次仁拉错 张巍
“现在欠钱的人是大爷,借钱出去的倒像是小人一样。”某天,扎某某在得荣县人民法院瓦卡法庭吐着苦水,向法庭工作人员倾诉他这几年来追索劳动报酬的辛酸坎坷,明明是自己埋头苦干换来的血汗钱,历经了几年却怎么也要不回来。其实,这类案件在瓦卡法庭已不是一件两件了,即使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颁布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情仍常有发生。
法庭工作人员拉错仔细查看了扎某某手中的欠条,除了有几处错别字以外,欠条写得明白清楚。经过仔细询问,被告罗某长期以未结到工程款为由,拒付原告扎某某的工资,但当原告扎某某去工地询问时,却被对方告知罗某的工程款早已结清。
就这样,原告扎某某从2019年开始就踏上了艰难的追薪路程,当年10月,被告罗某给原告扎某某写下了前述的那份欠条,并承诺自己将于次月还清所欠的所有工资,可到了约定还钱的时间,被告罗某却玩起了失踪,一直没有履行还款义务。
“喂,你好。我是瓦卡法庭的工作人员,请问你是罗某吗?”连续拨打了多次后,被告罗某终于接电话了。拉错向罗某表明了身份,开始仔细询问欠条的具体事宜。
罗某在电话中告诉拉错,欠条是原告扎某某威逼他签下的,但同时他又承认扎某某在其工地里干过活,也承认他拖欠了扎某某的工钱。听到这里,拉错心下了然,这又是被告罗某为自己不想还钱而找的荒唐借口。
听完双方的陈述,拉错觉得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很清晰,欠条是属实的,所欠金额也是吻合的,想要案结事息,突破口就是被告罗某。为了劝说罗某履行义务,拉错耐心劝导,帮罗某厘清利害关系,并告知罗某,当他签下那份欠条时就意味着他应该履行好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果欠条真是在威逼利诱、显失公平的情况下签的,那么他可以主张欠条无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但前提是他必须有足够的证据。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罗某终于松口了,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与原告协商后答应还清所有欠款。
其实,基层法庭里每天都演绎着许多类似的案件,有些当事人确实是不懂法,也有人是在钻法律的空子或挑衅法律的威严。法治建设任重道远,需要我们每个公民去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更需要我们法院人的持续努力!
(作者单位:得荣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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