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公示
在有效保护保护区内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环境的前提下,为促进保护区依法管理和社区发展,同时协调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与保护区保护管理的关系,解决自然保护区原划建时未划分功能区的历史遗留问题,甘孜州人民政府按照省政府批准同意的《四川省自然保护区建立和调整办理程序及要件清单》,向省林草局提交了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确认的申请文件和相关申报材料。
按照申报方案,将该自然保护区内白唇鹿等主要保护对象集中分布区域确定为核心保护区;将保护区内阿木拉村、措通村居民主要集中居住的日隆色加-根木多-阿木拉-登曲的河谷谷地、阿木拉沟沟谷、塔恩柯河谷地、火隆隆山谷、查学卡山谷和当地居民位于则曲、冬宗拉和达拉里的集中放牧牧场,以及现有村道沿线和规划建设的省道458线白玉县城经赠科至甘孜机场段公路沿线划分成一般控制区。确认功能区后,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总面积为35915.41公顷,其中,核心保护区24490.37公顷,一般控制区11425.04公顷。目前,该调整方案已经通过了四川省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的审查。
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功能区确认涉及自然保护区以及社会公众的利益,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接受社会公众对四川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监督,维护自然保护区利益相关者的权益,现特对该事项进行公示。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来信、来电或来访,对四川阿木拉自然保护区的功能区划方案发表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
相关资料请在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政务公开“公告公示”栏(网址:http://lcj.sc.gov.cn/scslyt/ gsgg/nlist.shtml)查阅。
1、公示日期
2019年12月18日-2019年12月31日(10个工作日)
二、受理电话、电子邮件地址和通信地址1.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电话(传真):028-83364051电子邮件:124436785@qq.com通讯地址:成都市人民北路一段15号 (邮编:610082)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自然保护地管理处2.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电话(传真):0836-2832545电子邮件:289456196@qq.com通讯地址:四川省甘孜州康定市炉城镇光明路9号(邮编:626000)
甘孜州林业和草原局野保科
四川省林业和草原局2019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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