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金融投资报 2018-04-28 02:02 大字

股票代码:600674股票简称:川投能源 公告编号:2018-019号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九届二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8年4月16日以送达、传真和电话通知方式发出,会议于2018年4月26日14:30在四川国际网球中心V802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刘国强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11名。5名监事、6名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提案报告:(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和2018年度生产经营及财务预算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报告》;

公司拟以4,402,140,480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2.75元(含税),分配现金总额为1,210,588,632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不送股。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响应证监会、上交所关于积极回报投资者的号召,拟定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 (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相关的规定,也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我们对董事会提出的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资产核销报废处理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2017年度合并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损失1.71万元,合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757.46万元。(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工作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40亿元超短期融资券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原注册的超短期融资券额度到期后,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继续注册总额不超过40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增加融资品种、增强短期资金筹措能力和降低资金成本,未损害全体股东权益。(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30亿元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在2018年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期限不超过5年。该事项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改善债务结构和降低债务风险。(九)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对4亿元委托贷款延期的关联交易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公司向控股股东川投集团申请4亿元委托贷款延期的关联交易。贷款期限由原有的90天延长至12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借款资金可根据情况提前偿还。

本次关联交易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符合关联交易豁免标准,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该笔关联贷款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和项目发展需要,今年6月份到期后进行延期,贷款期限延期到12个月,贷款利率为同期银行基准利率,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董事刘国强、李文志、孙志祥回避了表决,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十)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审计情况的提案报告》;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在我公司内控和年报审计过程中,严格执行了《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加强了内部质量控制,强化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对我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和年报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质量提供了合理保证。

本提案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按照业务约定书要求履行工作职责,对每一个审计项目分别进行专项审计与验证,多次就审计的进展情况和企业具体问题与审计委员会、管理层充分沟通,征询专家意见。我们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部控制审计和年报审计工作中把握了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会计准则和信息披露等规定的实质,确保重要性交易或事项的处理符合准则规定。(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十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十四)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报告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7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十五)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议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十六)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及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确定审计费用的提案报告》;

详见2018年5月10日在上交所网站全文披露的公司2017年度股东大会材料。

本提案报告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自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以来,始终坚持原则,尽职尽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根本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18年继续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担任公司外部审机构,2018年审计费用在上年审计费用基础上增加额度不超过6万元。(十七)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的提案报告》;

会议同意新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同时废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管理责任审计试行办法》。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所属企业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十八)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物资采购审计导则>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经营企业物资采购审计导则》。(十九)、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报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提案报告》。具体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2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要求,对2017年1月1日至准则施行之日的相关科目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二十)、《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候选人的提案报告》,分项表决如下:

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刘国强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刘国强:男,出生于1957年8月,中共党员,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曾任四川省德阳市商业局副局长、市商业总公司总经理,四川省德阳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招商引资办公室主任,四川省德阳市农机局局长,四川省内江市市政府副市长、市委常委、党组副书记、市委副书记,四川省泸州市市长、市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四川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党委书记。现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

2.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刘体斌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刘体斌:男,出生于1963年1月,中共党员,企业管理博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国营长虹机器厂财务处副处长;国营长虹机器厂、长虹股份财务会计处处长;四川长虹电子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处处长;国营长虹机器厂总会计师,长虹股份副总经理;长虹集团(长虹股份)董事、党委常委、党委书记、副董事长。长虹集团副总经理、总会计师;长虹股份财务总监、常务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经理;合肥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华意压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长虹民生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长虹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党委书记;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

3.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李文志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李文志:男,出生于1966年3月,中共党员,研究生。曾任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秘书一处主任科员、副处级调研员、正处级秘书;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办公室主任、信息中心主任、总经济师;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现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4.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杨洪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杨洪:男,出生于1964年10月,中共党员,研究生,工程师。曾任四川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设计三室专业组长,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能源项目部项目经理,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四川川投田湾河开发公司董事、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四川川投力丘河项目筹备组常务副组长,四川川投康定水电公司总经理、党支部书记,四川省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室主任。现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国电大渡河流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总经理。

5.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陈长江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陈长江:男,出生于1959年12月,中共党员,硕士,高级政工师。曾任工商银行四川省分行副科级干部,先后在四川省委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四川省政府财贸办公室担任副处长、正处级秘书,香港嘉陵集团公司成都办事处副主任,海南贝迪房地产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代总经理、总经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新光硅业总经理、党委书记、董事。现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6.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毛学工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毛学工:男,出生于1962年12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曾任四川省电力管理局调度局调度员、经营科副科长、副局长;曾任四川省电力管理局调度局调度员、经营科副科长、副局长,四川省经贸委电力处处长、综合处处长,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雅砻江流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

7.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赵志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赵志超:男,出生于1987年3月,学士学位。曾任上海亚太远通矿业有限公司经理,现任丹巴大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四川远通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大地远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8.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王民朴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民朴:男,出生于1952年1月,中共党员,学士学位,教授。曾任四川省计经委政治部宣传处副处长;中共四川省委工交财贸政治部综合处处长、政治部主任助理;四川省贸易厅副厅长;四川省酒类专卖管理局局长;四川经济管理学院党委书记;西华大学教授;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9.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盛毅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盛毅:男,出生于1956年10月,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学研究员。曾任内江齿轮厂车间副主任、生产科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四川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对策研究中心秘书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发展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宏观经济与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现任四川省社会科学院研究员、《经济体制改革》主编,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0.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姚国寿先生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姚国寿:男,出生于1943年7月,中共党员,学士学位,主任编辑。曾任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秘书,水利电力部第六工程局政治部干事,成都水力发电学校党总支秘书,四川省电力工业局党组秘书,西南电业管理局党组秘书、秘书科(处)长,《西南电力报》社长兼总编辑。现任《四川水力发电》杂志常务副处长、教授,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1.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选举王秀萍女士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秀萍:女,出生于1974年10月,中共党员,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造价师。曾任镇江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成都市贝瑞和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航材百慕新材料技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朗坤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外部董事。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持股行权专家委员会委员。现任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第九届董事会已于2017年12月29日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应组建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选举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二十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提案报告》。

详见与本决议公告同时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金融投资报》和上交所网站披露的《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以上第一、三、四、六、七、八、十一、十六、二十项提案报告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四川川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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