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今日甘肃> 正文

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

甘肃日报 2022-02-27 09:32 大字

甘肃省人民政府令

第161号

《甘肃省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1月4日十三届省政府第1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 任振鹤

2022年1月18日

第一条 为了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行政相对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政务服务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下同)将证明义务和内容、许可条件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行政相对人,行政相对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相关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政务服务机构不再索要有关材料并依据书面承诺予以办理的工作机制。

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以及为行政相对人履行法定义务提供便利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利用公共资源提供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劳动就业、住房保障、文化体育、救助帮扶、法律服务、创业需求等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事项。

第三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政务服务机构在告知承诺制工作中确定适用对象、规范工作流程、事中事后核查、信用惩戒监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政务服务机构是指负有政务服务职责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

第四条 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应当坚持问题导向、便民利企、协同推进、风险可控的原则。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审改、政务服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发展改革、司法行政、公安、财政、税务、市场监管等单位参加的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具体牵头负责单位,加强对政务服务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六条 政务服务机构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所涉事项风险可控、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能够及时纠正不符合条件情形的,可以适用告知承诺制。

本省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设定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由审改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提出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七条 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公共安全、金融业审慎监管、生态环境保护的;

(二)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

(三)重要涉外等风险较大、纠错成本较高、损害难以挽回的;

(四)行政相对人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者曾作出虚假承诺,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转2版)

新闻推荐

甘肃省对水利重大项目开展分片包抓督导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云祥)2月24日,省水利厅发布了分片包抓督导工作方案,从今年2月中旬至12月底,全省开展水...

甘肃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甘肃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推荐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