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医保局公布2021年分类管理药品目录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王耀)12月29日,省医疗保障局公布了调整后的《2021年甘肃省急救药品目录》《2021年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2021年甘肃省保供稳价重点监测药品目录》。
据悉,甘肃省按照“保障药品供应优先、满足临床使用优先、稳定合理价格优先”的原则,根据全省药品价格和供应情况组织对分类管理药品目录进行动态调整,实行分类挂网采购政策。分类管理药品目录内药品全部纳入监测范围,对已稳定供应并调出目录的药品执行原有采购政策。纳入《甘肃省急救药品目录》的药品,企业申报价格合理的,可免备案采购条件,直接申请阳光挂网;企业申报价格不高于甘肃省挂网同品规药品最低价的,可直接纳入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纳入《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的药品,执行不限厂家和价格的挂网采购政策,由医疗机构与药品经营企业自行议价采购。
纳入分类管理药品目录的药品,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失信惩戒和积分激励的特殊政策。因企业实施垄断行为、不正当价格行为、恶意违反合同约定等有悖诚实信用的行为,造成药品价格和供应异常的,根据有关规定,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对失信责任进行分级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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