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 甘肃发展导向系列谈之四
张洞若
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高质量发展中促进共同富裕,必须正确处理城市和乡村的关系,牢固树立相互融合的导向。
城市和乡村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两大板块。现在,随着“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我国城乡发展已经进入了互补融合的新阶段。面对新的历史任务,我们绝不能走“城市兴、乡村衰”的老路,而是要大力推动城市和乡村携手并进,在同频共振中开创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充分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城乡融合发展,龙头在城市。要把城市群作为推进新型城镇化的主体形态,加快形成以都市圈为引领的城市建设格局,通过建设城市群把城市做大做强,让城市有足够的能力带动乡村。同时,县城作为连接枢纽和节点,是推动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支撑,要不断增强县城的产业聚集能力、人口承载能力、就业吸纳能力,更好发挥县城在发展县域经济、促进城乡融合中的骨干作用。此外,乡镇在城乡融合、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也不可替代,要着力强化乡镇的产业带动功能、社会管理功能、公共服务功能,加快建设一批特色小镇,增强乡镇对农村的直接辐射作用。
城乡融合发展,核心在要素。当务之急,要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不断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近年来,甘肃省在统筹城乡发展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但城乡之间要素流动不畅的问题仍然突出。各地要着力清除影响要素下乡的各种障碍,逐步完善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产业资本入乡促进机制、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尽快实现城乡要素的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
城乡融合发展,重点在农村。充分激发农村的内生动力,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所在。各地要更加着力促进广大农村加快释放自身的潜能,切实增强发展的原动力,充分把握发展的主动权。比如,优化种养结构,壮大特色产业;创造便利条件,吸引企业落户;改善村容村貌,发展乡村旅游。同时,也要鼓励乡村放开手脚、大胆实践,通过发挥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创造性,真正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
如何处理好城市和乡村的关系,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发展的成败。我们要进一步改变“就城市论城市、就农村论农村”的做法,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整体提升城乡发展水平,让城市和乡村互利共赢,更好共享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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