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发布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12月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为有序组织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进一步健全甘肃省电力市场体系,省发改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部门日前联合发布《甘肃省2022年省内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细则》。《细则》明确,电力中长期交易的成交价格由市场主体通过双边协商、集中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第三方不得干预。
《细则》确定,电力中长期交易现阶段主要开展电能量交易,灵活开展发电权交易、合同转让交易,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开展输电权、容量等交易。所有参加市场化交易的电力用户均执行输配电价顺价模式。电力用户的用电价格由电能量交易价格(直接交易价格)、输配电价格、政府性基金及附加、辅助服务费用等构成。所有市场主体均应分时段进行报量、报价,体现不同时段电力商品属性。各时段申报电价的价差比例不得低于现行目录分时电价的价差比例。在未形成有效峰谷价格时,可出台分时段指导价格或上下限价格。电气化铁路牵引用电等国家明确的不宜错峰用电的电力用户各时段申报价格不受价差比例限制。
《细则》提出,各地、各相关部门要认真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对电力用户和发电企业进入电力市场不得设置不合理门槛,不得组织开展电力专场交易,对市场交易电价在规定范围内的合理浮动不得进行干预,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市场正常运行。各市场主体应严格遵守市场规则,不得以行使市场力、操纵市场价格、串谋等方式损害其他市场主体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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