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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 一般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为50天,最多不得超过90天

甘肃经济日报 2021-12-03 03:00 大字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近日,《关于深化投资建设领域“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措施》提出,今后,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落地“最多90天”;群众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时,可同步提交水、电、气、暖等申请。

《措施》提出,全省要以深化承诺制改革为抓手,推行企业投资备案类新开工项目落地“最多90天”。企业申报备案类项目并作出信用承诺后,系统自动识别,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自动赋码、自动批复,企业可当即下载打印备案证,实现“秒批秒办”“24小时办”“自助办”。制定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管理事项承诺制审批负面清单,对于清单之外的事项,鼓励各地加大改革力度,做到“清单之外可承诺”。一般项目开工前审批时间为50天,不能按期办结的要及时告知企业延期原因和时间,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可适当延长,最多不得超过90天。

《措施》提出,全省要在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全面推行“标准地”改革。对确需保留的事项,制定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事项、中介服务事项、技术性审查事项“三个清单”,做到“清单之外无审批”。各地政务大厅整合设立“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窗口,推动自然资源、水利、环保、交通、公共资源交易、“多规合一”等平台系统与全省投资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审批平台互联互通。推行“不动产登记+市政公用服务”联动办理模式,群众申请办理二手房过户登记时,可同步提交水、电、气、暖、有线电视、有线宽带过户申请。实行“一费制”清单管理,推进各地政务大厅投资建设项目审批“一费制”综合窗口设置,对项目竣工前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事项、依据、标准进行统一公示,对未公示的收费事项,企业可拒绝缴纳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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