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自然资源厅实行建设用地“不见面审批”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蒋文艳)日前,省自然资源厅下发通知,明确进一步提升用地审批效率,实行建设用地“不见面审批”。
据悉,省自然资源厅加快推进“甘肃省建设用地审批监管系统”建设,系统建成后,建设用地报批环节全部通过系统远程实现,全面落实“不见面审批”。建设用地“不见面审批”主要包括“不见面”报件、“不见面”缴费、“不见面”下发批复。“不见面”报件,即建设用地审查以电子报件为准,纸质报件主要作为档案保存。市(州)组件完成后按要求通过政务系统上报,电子报件上传后各市(州)将纸质报件以邮寄方式寄送省政府政务大厅。用地审查过程中涉及的补正文件采取传真和系统远程上报的方式开展,纸质补正文件通过邮寄方式上报。“不见面”缴费是通过完善规费缴纳、对账方式,由省自然资源厅直接通过电子政务系统向市县下发缴费通知单,市县完成缴费后,通过电子政务系统远程上传缴费凭证。“不见面”下发批复是在建设用地批复文件按程序制作完成后,主办处室统一移交省政府政务大厅工作人员,政务大厅通过政务系统下发各市(州)、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不再印发纸质文件,实现建设用地报批“一个窗口进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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