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十项措施服务疫情防控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近日,省人社厅发出《关于迅速落实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切实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积极主动服务全省疫情防控工作。
这十项措施包括:开发疫情防控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全面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进一步加大“以工代训”实施力度、确保失业保险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实施劳动力转移就业补助政策、帮扶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青年创业、大力推行线上职业技能培训、深入落实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关爱政策、落实好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和全面推行人社服务“不见面”办理。
通知指出,各地可结合当地具体情况,开发与疫情防控有关的临时性城镇公益性岗位,岗位设置、安置对象、补贴标准等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补贴期限不超过6个月。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中小微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基金分别按30%和60%的标准顶格返还,帮助企业渡过难关。进一步提高“以工代训”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补贴期限为3个月。继续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按月发放不超过6个月的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标准按照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确定;对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参照参保地城市低保标准,按月发放3个月的临时生活补助。
通知要求,对跨省转移就业的脱贫劳动力一次性安排600元交通补助。对全省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中介机构、劳务经纪人有组织输转脱贫劳动力到企业实现稳定就业,签订并实际履行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的,按每人2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各地可视情况进一步加大青年就业见习岗位开发力度,增加岗位数不超过当年下达任务的50%。求职创业补贴实行告知承诺制,由人社部门会同相关院校,向作出承诺符合发放条件的困难毕业生提前发放1000元求职创业补贴,资料原件待疫情缓解后再申报审核。为青年群体创业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支持,对符合条件的个人提供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
通知明确,对抗疫一线医务人员,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落实好临时性工作补助、卫生防疫津贴、增加带薪休假时间、优先岗位等级晋升,优先推荐申报职称,将抗疫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标准,临床救治、病案病例和诊疗方案等均可作为业绩成果。开辟工伤认定快速通道,及时提供工伤待遇保障。对一线医疗机构,兑现一次性绩效工资总量,设立医护人员紧急补充招聘绿色通道,单独核增年度考核优秀名额。坚决落实好劳动者权益保障政策,指导做好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可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支付职工生活费。
此外,人社部门全面推行人社服务“不见面”办理。疫情防控期间,全省人社业务将采取“网上办、电话办、邮寄办、预约办”等服务方式和搭建虚拟网络系统居家办公方式办理,及时对外公布服务事项办理渠道和联系方式,提供不间断人社服务。省人社厅为14个市州、甘肃矿区及部分县区开通失业保险金网上办理,对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企业社保开户注销实行“一网通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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