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问答】甘肃省失业保险惠企便民政策解读
今年以来,甘肃省先后出台了失业保险援企稳岗、“畅通领、安全办”、失业保险保障扩围等一系列惠企便民举措,在推动企业复工复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日前,为进一步扩大失业保险政策的知晓度,省人社厅就失业保险惠企便民政策中群众关心的有关内容进行解读。
1.领取失业保险金需满足什么条件?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是什么?
答: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提高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8]1号)规定,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为:一类区1458元/月、二类区1413元/月、三类区1368元/月、四类区1323元/月。
3.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是怎样规定的?最长可以领多久呢?
答: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失业保险条例》,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
4.对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有什么临时性救济政策?
答: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40号)规定:2020年3月-12月期间,不符合法定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①参保且缴费不满一年;②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③未办理失业登记的)参保失业人员,可以申领失业补助金,最长领取期限为6个月。补助金标准为当地失业保险金的80%。
5.申领失业保险金需要提交哪些证明材料?
答:失业人员凭社会保障卡或身份证件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无需提供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失业登记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6.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有时间限制吗?
答:没有时间限制。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可以随时申领失业保险金。经办机构不得以超过60日申领期限为由拒发失业保险金。
7.失业人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申领失业保险金?
答:失业人员可通过现场或网上申报两种方式申领失业保险金。现场申报的,可在参保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网上申报的,有两个途径,一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全国统一入口申领及“掌上12333”APP上查询当地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平台;二是可在甘肃人社网上办事大厅(http://www.rst.gansu.gov.cn:8080)及各市州子网站申领。
8.哪些企业可以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答:符合以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企业稳岗返还:
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二是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三是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
9.疫情防控期间的稳岗返还政策有哪些?
答:疫情防控期间,对不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少裁员的参保企业,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在疫情防控期间,要重点支持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吸纳就业人数多的企业。上述两项稳岗返还政策同一企业不能重复享受。
10.疫情防控期间稳岗返还政策对中小微参保企业有哪些特殊政策?
答: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中小微企业,稳岗返还标准提高至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100%。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文洁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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