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将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2000万元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胡旺弟)为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在2019年7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减按50%征收的基础上,国家再次出台关于电影等行业税费支持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根据测算,这项政策将为甘肃全省3.6万户缴费人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2000万元。
甘肃省此次优惠政策的免征对象为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广告业和娱乐业的缴费人。对已征的按25号公告规定应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的缴费人,可选择抵减2020年12月31日以后应缴纳的文化事业建设费,也可以选择退还。按25号公告规定应享受免征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的缴费人,在申报系统正确选择相关优惠政策后,系统将自动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
6月1日至5日,短短五个工作日,甘肃省税务部门就为105户缴费人办理文化事业建设费退抵费业务214笔,涉及金额52.20万元;缴费人在申报环节直接享受减免文化事业建设费54户58.32万元。
新闻推荐
(1990年7月2日甘肃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1997年5月28日甘肃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
甘肃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甘肃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