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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方案(2020版)》印发 公布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说明

兰州日报 2020-05-15 03:17 大字

图由市卫健委提供

日前,针对已纳入招采目录的非免疫规划疫苗,甘肃省卫健委印发《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方案(2020版)》,明确甘肃省非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坚持优先、自愿、同效替代和“四同”原则。方案公布了20种非免疫规划疫苗的接种说明,《健康兰州》已刊出七种,本期公布其余疫苗接种说明。

(八)流感疫苗

1.接种对象:6月龄以上儿童及成人。

2.免疫程序:

①既往未接种过流感疫苗人群:6至35月龄,接种2剂次(0.25毫升/支),间隔≥4周。36月龄至8岁,接种2剂次(0.5毫升/支),间隔≥4周。9岁及以上,接种1剂次(0.5毫升/支)。②既往接种过流感疫苗人群:6至35月龄,接种1剂次(0.25毫升/支)。36月龄及以上,接种1剂次(0.5毫升/支)。③于流感流行季节前或期间进行接种,推荐接种时间为流行季节前1至2个月。

(九)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

1.接种对象:肾综合征出血热疫区的居民及进入该地区的人员,主要对象为16至60岁的高位人群。

2.免疫程序:基础免疫为2剂次,于0天(第1天,当天),14天(第15天)各接种一剂疫苗,基础免疫后1年应加强免疫接种1剂。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吸附破伤风疫苗

1.接种对象:主要是发生创伤机会较多的人群,妊娠期妇女接种本品可预防产妇及新生儿破伤风。

2.免疫程序:

(1)无破伤风类毒素免疫史:基础免疫3剂次,第1剂次与第2剂次间隔4至8周,第2剂次接种后至少间隔6个月后接种第3剂次。完成3剂次免疫后,一般每10年加强1剂次,特殊情况下也可5年加强1剂次。

(2)经全程免疫和加强免疫人员,自最后一次注射后3年以内受伤时,不需注射。超过3年者,加强注射1次。严重污染的创伤或受伤前未经全程免疫者,可酌情在另一部位注射破伤风抗毒素或破伤风人免球蛋白。

(3)妊娠期妇女可在妊娠第4个月注射第1剂次,6至7个月注射第2剂次。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一)人乳头瘤病毒疫苗

1.双价人乳头瘤病毒吸附疫苗(1)接种对象:用于9至45岁的女性。

(2)免疫程序:推荐于0、1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接种3剂。根据国外研究数据,第2剂可在第1剂后1至2.5个月之间接种,第3剂可在第1剂后5至12个月之间接种。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2.四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

(1)接种对象:本品适用于20至45岁女性。

(2)免疫程序:推荐于0、2和6月分别接种1剂次,共接种3剂。首剂与第2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1个月,第2剂与第3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3个月,所有3剂应在1年内完成。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3.九价人乳头瘤病毒疫苗(酿酒酵母)

(1)接种对象:本品适用于16至26岁女性的预防接种。

(2)免疫程序:按照0、2、6月的免疫程序接种3剂。根据临床研究数据,首剂与第2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1个月,而第2剂与第3剂的接种间隔至少为3个月,所有3剂应在1年内完成。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十二)水痘减毒活疫苗

1.接种对象:1岁以上的水痘易感者,推荐适龄儿童和有高度暴露或传播风险人群接种。

2.免疫程序:

接种2剂次,12月龄至24月龄接种第1剂,4岁至6岁接种第2剂(如4至6岁只接种1剂次儿童推荐接种第2剂次)。<13岁儿童的两剂次间隔为6周至3个月,13岁及以上人群两剂次间隔至少6周以上。

3.如果接种1剂次与第2剂次疫苗至少间隔28天,则不需要重复接种。

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十三)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

⒈接种对象:

①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人二倍体细胞):6月龄至5岁EV71易感者。

②肠道病毒71型灭活疫苗(Vero细胞):6月龄至3岁EV71易感者。

2.免疫程序:基础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1个月,接种剂量为0.5毫升。

3.暂不推荐与他它疫苗同时接种。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四)乙型脑炎灭活疫苗

1.接种对象:8月龄至10岁儿童和由非疫区进入疫区的儿童和成人。

2.免疫程序:

①需接种4剂次,基础免疫注射2剂次,8月龄接种第1剂次,7天后接种第2剂次;加强免疫2剂次,分别于2岁和6岁加强一剂次,接种剂量为0.5毫升。②第1、2剂次间隔7至10天;第2、3剂次间隔为1至12个月,第3、4剂次间隔至少3年。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五)森林脑炎灭活疫苗

1.接种对象:在有森林脑炎发生的地区居住的及进入该地区的8周岁以上人员。

2.免疫程序:基础免疫为2针,于第0、14天各接种1剂次;以后可在流行季节前加强免疫1针。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六)黄热减毒活疫苗

1.接种对象:进入或经过黄热病流行地区的人员(小于6月龄幼儿不宜接种)。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全年均适宜接种。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十七)重组B亚单位/菌体霍乱疫苗(肠溶胶囊)

1.接种对象:2岁或2岁以上的儿童,青少年和有接触或传播危险的成人,主要包括以下人员:

(1)卫生条件较差的地区,霍乱流行和受流行感染威胁地区的人群;(2)旅游者、旅游服务人员,水上居民;(3)饮食业与食品加工业、医务防疫人员;(4)遭受自然灾害地区的人员;(5)军队执行野外战勤任务的人员;(6)野外特种作业人员;(7)港口、铁路沿线的工作人员;(8)下水道、粪便、垃圾处理人员。

2.免疫程序:

(1)初次免疫者须服3剂次,分别于0、7、28天口服,每次一粒。(2)接受过免疫的人员,可视疫情于流行季节前加强一次,方法、剂量同上。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八)伤寒Vi多糖疫苗

1.接种对象:主要用于部队、港口、铁路沿线的工作人员,下水道、粪便、垃圾处理人员,饮食业、医务防疫人员及水上居民或有本病流行地区的人群。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

3.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十九)腮腺炎减毒活疫苗

1.接种对象:8月龄及以上的腮腺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

3.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但可与麻疹和风疹减毒活疫苗可同时接种。

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二十)含麻疹成分疫苗

1.麻疹风疹联合减毒活疫苗

(1)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的麻疹和风疹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

(3)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但可与腮腺炎疫苗同时接种。

(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2.麻疹腮腺炎联合减毒活疫苗(1)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的麻疹和腮腺炎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

(3)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

(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

3.麻腮风联合减毒活疫苗

(1)接种对象:8月龄以上的麻疹、腮腺炎和风疹易感者。

(2)免疫程序:接种1剂次。

(3)药物相互作用:在使用其他活疫苗前后1个月内,不得使用本疫苗。

(4)其他情况参照疫苗说明书使用。(下)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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