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下艺考应坚持五个原则
高 辉
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艺考)是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规模大、环节多、链条长,舆情燃点低,在疫情防控背景下做好艺考工作责任重大,需要高校、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坚持安全第一、科学选才、公平公正、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的原则,统筹协作,精准对接,精细实施。
一是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目前全国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向好,但疫情风险依然存在,“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依然较大。艺考工作应坚持把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考试方式尽量考虑采取非现场方式,对于与专业考试要求相关度不高的专业,综合考虑考生省级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课成绩或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采用现场考试的高校,考试方案中要明确对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协助招生院校做好防疫预案,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准备发热考生专用考场,切实做好人员排查、考试场所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确保考生和工作人员的安全。
二是坚持科学选才的原则。在疫情防控形势下,高校要根据相关专业人才选拔培养要求,组织专家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考试方案,不能因考试方式的调整而影响人才选拔的科学性,把好选才的质量关。考试科目的设置、考试内容的选取应与艺术人才培养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需求相契合。可适当考虑考试内容的取舍,把握好试题的难易度,解决好答题方式技术层面的可行性问题,真正实现评价体系中必备知识、关键能力、学科素养和核心价值的科学、全面考核。
三是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疫情下组织艺考更要体现公平至上、公正公开的原则。一方面要保证考试评价标准一致,用同样的“尺子”量所有的考生,坚持考试的刚性标准,保持考试的信度和效度。另一方面要保证考试和招生录取过程的规范性,对非现场考试方式,要通过严格的管理、规范的操作、严肃的考纪保证考试规范。要增强采用新技术、新手段选拔人才的能力,加强考生身份识别,杜绝人为因素干扰,确保考生提供作品或独立完成考试的真实性,实现艺考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同时可考虑补偿性公平原则,对农村、偏远、贫困、民族地区予以适当政策照顾。
四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高校和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要全力做好服务工作。对使用提交作品、网上视频面试等方式组织考试的高校,要特别关注一些农村和贫困地区等不具备网络和智能终端的考生,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兜底保障,协调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免费录制视频服务。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残疾人考生和特殊困难考生提供人文关怀和人性化的考试服务。高校要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整后的考试方案和招生简章,准确解读招生录取政策规定,畅通考生咨询渠道,切实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五是坚持依法依规的原则。针对高考等国家教育考试招生工作,教育部先后制定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招生工作“六不准”“十严禁”“30个不得”等制度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等行为也已列入《刑法修正案(九)》法律规定范畴。这些法规纪律是招生考试工作的红线,绝不能逾越。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同时,高校要落实“阳光招生”相关要求,考官及工作人员要强化安全保密和遵纪守法意识,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应全程参与,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严查各类违纪舞弊行为。对违规考生及工作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维护艺考的神圣性、严肃性和公平性。
(作者单位:甘肃省教育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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