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发布《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 两年新增医养结合机构200家
图由兰州市城关区康乐医院提供
医养结合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的重要举措。依据甘肃省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系统数据推算,全省医养结合服务资源短缺情况严重,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需求旺盛,医养资源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较为突出,老年人健康状况亟待改善。
目前,甘肃即将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充分利用好2022年老年人口快速增长到来前的机遇期,抓重点、补短板、强基础、提质量,科学统筹规划医养结合工作,对积极有效应对人口老龄化至关重要。
基于此,甘肃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联合发布《促进医养结合事业快速发展专项行动计划(2020—2022年)》。行动计划指出,力争到2022年,甘肃省将新增医养结合机构(同时具备医疗卫生资质和养老服务能力的医疗机构或养老机构)200家,占全国总体规模的5%以上;建立失能失智老年人医养结合服务中心8所;培养为老年人提供集中和专业照护服务的医护人员达到2.2万名,基本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照护服务需求;实现所有医疗机构开设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医等便利服务绿色通道,所有养老机构能够以不同形式为入住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建成覆盖城乡、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综合连续的医养结合服务网络。
65岁以上老人享受“2111”式健康管理服务
居家医养结合全覆盖行动。将夯实居家养老服务作为医养结合的基础工程,为65岁及以上居家老年人每年提供“2111”式健康管理服务(即:开展两次医养结合服务,一次免费体检、一次中医药体质辨识服务、至少一次失能评估与健康指导),以患有慢性疾病老年人为重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建立居民电子健康档案,提供针对性服务,确保90%以上的居家老年人能够享受连续、稳定、专业的健康管理、医疗卫生和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设立“家庭照护病床”,将服务人群延伸到60岁及以上老年人。
社区医养结合双促建行动。深化医养融合服务,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周边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多种形式的签约合作,每个县至少有1家基层医疗机构试点设置康复、护理、安宁疗护和托老照护床位,弥补基层医养结合床位、人才不足等短板。推动农村地区探索“两院”合建(乡镇卫生院与敬老院、村卫生室与农村幸福院统筹规划、毗邻建设),城区新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内部建设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等做法、经验,为老年人提供综合、连续、协同、规范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医养结合机构改拓建行动。鼓励新建医养结合机构,申请新办医养结合机构涉及同层级相关行政部门的,实行“一个窗口”办理。支持城市二级及以下公立医疗机构通过转型、闲置资源整合改造等多种方式,发展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接续性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支持社会办大型医养结合机构走集团化、连锁化发展道路。
中医药医养康融合推进行动。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和康复中的独特作用;推进医、养、康相关产业跨界融合,鼓励中医药企业和文化旅游企业联合开发利用省内中医药富集区天然优质养生资源,依托现有基础设施,打造集聚“医、食、养、护、文、体、游”要素一体化的养生(养老)休闲基地,研究中医药特色养生(养老)保健食品,开发中医药养生(养老)体验休闲旅游特色业态,延长中医药医养康融合产业链条。到2022年,每个市州至少建成1所医养康护一体化的中医药医养结合服务示范机构。
力争全省安宁疗护床位达1500张以上
健康期管理。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普及老年健康知识,开展老年健身、老年保健、老年疾病防治与康复等内容的教育活动,推广老年期常见疾病的防治适宜技术,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建立健全老年健康危险因素干预、疾病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失能预防等三级预防体系,减少老年人罹患慢性病的风险。
患病期治疗。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加快老年医学科医联体建设,加大省级医院老年医学科组团式帮扶,开通疑、难、重症老年病远程医疗会诊,完善针对老年人的院间转诊管理服务,开展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创建活动,实施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适老化改造,落实老年人就医等便利服务,快速提升二级以上综合医疗机构老年病诊治能力,增强基层医疗机构老年人救治能力。增加老年病床位数量,各地按照规划老年医学科总床位数的50%分年度建设。
康复期护理。建立老年人康复期护理联动机制,加强与区域内老年病院、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等延续性医疗机构的分工协作,实现患病期治疗、康复期护理、稳定期生活照料的上下联动、无缝衔接、零障碍转换。鼓励将功能恢复作为康复护理的重点,为老年康复期患者提供早期康复治疗、专科康复训练、日间或居家康复指导及护理服务,满足不同层级老年患者康复需求。各地按照康复治疗师缺口数的100%开展培养培训。
稳定期生活照料。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增强医疗照护服务能力,利用闲置养老床位为行动不便的疾病稳定期老年人提供基本生活照料和专业医疗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为需要长期护理的居家老年人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的上门照护服务。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不低于50%。
临终期安宁疗护。支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开设安宁疗护科,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有条件的新建医养结合机构根据实际需求开设安宁疗护病床,鼓励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家庭安宁疗护病床,逐步推动形成覆盖试点地区、举办主体多元化、服务形式多样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各地分年度补足安宁疗护床位缺口数的20%,力争全省安宁疗护床位达到1500张以上。
照护主体扩容:补足护理员缺口数30%
确定“照护对象”。建立老年人能力状况评估制度,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结合老年人日常生活活动、精神状态与社会参与、感知觉与沟通等能力和老年综合征罹患等维度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老年人能力状况,对60岁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建立信息档案,按需分类别提供针对性、个性化、精准化照护服务。
扩大“照护主体”。开展老年医疗护理员和养老服务专业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依托省第三人民医院建成省级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与康复指导中心,建立长期照护服务培训和实训基地,开展以失能老年人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健康管理师、康复指导师的培养培训。各市州至少补足提供机构照护服务的医疗护理员缺口数的30%,扩大老年护理服务队伍,补齐服务短板,到2022年基本满足老年人护理服务需求。
规范“照护内容”。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等三部门《关于开展老年护理需求评估和规范服务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8号)要求,相关医疗机构参照老年人能力评估和老年综合征罹患情况结果,开展针对失能老年人的护理需求评估,对拟提供护理服务的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按需提供科学适宜的护理服务类型和服务内容。兰州市组织实施国家级失能老年人综合评估与健康服务试点项目,探索建立失能老年人护理等级标准、规范、路径和模式、机制。
拓展“照护机构”。扩大失能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有效供给,突出居家社区失能老年人照护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机构、敬老院利用现有资源,内部改扩建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社区(乡镇)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或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医疗卫生和养老服务资源整合、服务衔接,完善硬件设施,充实人员队伍,重点为失能的特困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社区嵌入式为老服务机构发展。
明确“照护费用”。厘清医疗卫生服务和养老服务的支付边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只能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障范围的疾病诊治、医疗护理、医疗康复等医疗卫生服务费用,不得用于支付生活照护等养老服务费用。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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