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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起纠纷法院调解获赔偿

甘肃农民报 2020-03-31 00:56 大字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农民报通讯员 杨小丽)交通事故致人受伤,伤者索赔却遭拒绝。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法院速裁团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2001年,刘某乘坐周某驾驶的出租车回家,行驶途中至312国道某路口处翻车造成刘某受伤,刘某在医院治疗50余天,花去医药费1万余元,经交警部门认定周某负事故全责。事故发生后周某却杳无音讯,直至2019年刘某才找到周某,遂将其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承办法官了解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结合案情与双方释法说理,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法官耐心细致做思想工作,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周某当场履行了赔偿款,案件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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