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闭“暂停键” 按下“启动键” 打开“快进键” 甘肃应急响应级别由一级调整为省级三级之后
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 金鑫
2月21日,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28天之后,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公告,决定自当日14时起,将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级别由一级应急响应调整为省级三级应急响应。
下调应急响应级别,不是要“撤出战斗”,而是要同时打赢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两场战斗。
“作出这样的调整,并不意味着甘肃省疫情防控工作就要松口气、歇歇脚,而是在更加科学规范、更加细致有效地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基础上,为复工复产创造良好的环境,有力有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2月24日上午,在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有关新闻发布会上,省政府有关负责人表示。
下调应急响应级别以来,甘肃省各地各部门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要求,全面实施分区分级差异化策略,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疫情防控工作,真正把省委省政府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底、抓到位。
在“抗击疫情”战场,甘肃省根据2月1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印发的《关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分区分级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实际制定了《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分区分级防控指导意见》。
根据甘肃省新冠肺炎县区疫情风险评估分级标准,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防控专家组于2月25日对全省86个县市区和嘉峪关市、兰州新区、甘肃矿区疫情进行评估分级。截至2月24日24时,全省各县市区中,低风险县区为85个,中风险县区为4个,无高风险县区。
在分区分级基础上,全省防控措施更精细、更精准,也更加有效——低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策略,在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中风险地区,实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策略,加大疫情防控力度,尽快实现确诊、疑似、留观、隔离人数的存量清零和零增长的“双清零”目标,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尽快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2月23日,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制定出台《甘肃省新冠肺炎疫情省级三级应急响应防控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强调,要持续强化社区网格化管理措施,建立疫情防控工作组织体系,发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其中。农村地区要积极落实属地责任,强化网格化管理措施,乡镇、村组不得限制本地和来自低风险区的人员出入;对来自省外疫情严重地区人员及省内中风险区无健康出行码的人员,落实医学观察措施;在规范流动人口管控方面,推广使用健康出行码方便群众出行。(转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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