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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保障 已拨付医保专项预付金2.2亿元

兰州日报 2020-02-15 02:04 大字

【本报讯】(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赵万山)根据全省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甘肃省相关部门及时出台政策文件,切实强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综合保障。截至2月13日,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已拨付医保专项预付金合计2.2384亿元。

迅速实施待遇保障。甘肃省及时将确诊、疑似患者和医学观察人员纳入综合保障。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部门给予补助。对医学观察期间确定为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就医地财政部门按政策给予补助;对医学观察期结束后不属于新冠肺炎的,按照现有的医保门诊、住院政策予以报销,个人负担部分由各市州制定财政补助政策,省级财政视情给予适当补助。

及时主动跟进报销。全省各级医保、财政部门建立专项医疗保障工作机制,密切关注本地区新冠肺炎疫情,主动会同参保单位和卫生健康部门,及时掌握本地区新冠肺炎患者情况,建立感染人群中参保人员台账,跟进医疗机构做好医疗费用报销服务工作。截至2月13日,累计结算治愈确诊患者17人,疑似患者1人,医疗总费用20.89万元,其中: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支付15.18万元,个人自付费用5.71万元全部由财政补助。

优化医保结算服务。对确诊和疑似新冠肺炎的异地就医患者实施“先救治后结算”,由参保地医保部门直接在异地就医结算平台为患者办理备案手续,按照异地就医住院医疗费用直接结算的经办规程提供直接结算服务,报销不执行异地转外就医支付比例调减规定。

延长参保缴费期限。为避免参保缴费发生人员聚集,省医保局及时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印发文件,延长2020年参保缴费期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对城乡居民,在延长缴费期内缴纳2020年个人缴费的,2020年1月1日至参保缴费之日发生的医疗费用可以按政策规定予以补报。

推行集中救治专项预付金机制。为切实消除医疗机构垫付压力,确保患者救治不因费用问题受到任何影响,省医疗保障局迅速推进实施集中救治专项预付金机制。截至2月13日,全省各级医疗保障部门已拨付医保专项预付金合计2.2384亿元。为及时开展救治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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