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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 进一步推动建立区域性创伤救治体系

兰州日报 2020-01-17 07:32 大字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刘晓芳

1月15日,甘肃省卫生健康委印发《甘肃省创伤中心建设指南(试行)》,旨在指导各地各医院做好创伤中心建设工作;创新急诊急救服务模式,进一步推动建立区域性创伤救治体系,提升创伤救治能力,降低创伤患者死亡率及致残率。

联合急救中心建立县域创伤救治网络

《指南》要求,各地要加大对创伤中心建设工作的支持、指导和监管力度,优化创伤诊疗资源配置,鼓励支持综合救治能力较强的综合性医院开展创伤中心建设,合理布局创伤救治网络,提升创伤救治水平,确保创伤患者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各医疗机构要重视创伤救治体系建设工作,按照辖区内人口数量与结构、医疗需求、医疗资源布局等情况,坚持区域协同、分级救治的原则,构建创伤救治体系,按照服务流程开展工作。在市州依托服务能力较强的三级综合医院建立Ⅰ级创伤中心,联合急救中心建立城市创伤救治网络。在县域内,依托创伤救治能力较强的县级医院建立Ⅱ、Ⅲ级创伤中心,联合急救中心建立县域创伤救治网络。其他医疗机构根据服务半径、创伤患者救治需要,作为创伤救治点加入创伤救治网络。

提升创伤救治相关专科医疗服务能力

各医疗机构要加强院前急救、急诊科、骨科、普通外科、神经外科、泌尿外科、胸外科、颌面外科、烧伤科、整形外科、输血科、重症医学科、麻醉科、介入放射学专业等创伤救治相关临床专科建设,建立多学科创伤救治团队,提升创伤救治能力。区域创伤救治体系内应当建立统一规范的院前院内创伤分级预警机制、救治流程、信息共享机制,逐步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信息的互联互通。

各级创伤中心要建立依据检伤分类结果的预警联动机制和创伤患者救治的绿色通道,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救治之间的紧密衔接。不断完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落实相关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加强对创伤救治工作的质量控制,保障医疗质量与安全。

加强创伤相关专业人员培训和公众健康教育

《指南》指出,各地要加强院前、院内创伤救治流程、救治技术、信息化预警联动等内容的培训,成立创伤救治培训专家团队,建立规范的培训及考核制度,督促、指导各级创伤中心定期组织开展创伤规范化救治培训和专项演练,提高创伤相关专业人员的医疗服务能力。加强面向社会的健康知识和创伤急救知识的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救互救能力,降低创伤带给社会和家庭的危害。

省卫生健康委依托甘肃省严重创伤规范化救治培训中心(甘肃省人民医院),建立区域创伤规范化救治培训体系,制订全省创伤救治教程。各地要按照统一要求,落实进一步提升创伤救治能力的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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