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至2023年 甘肃省将制定或修订53项纪检监察重点法规制度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吕霞)1月10日,记者从省纪委监委获悉,从2019年至2023年,甘肃省将围绕15个方面制定或修订53项纪检监察重点法规制度,以加快构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根据省纪委监委印发的《甘肃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工作五年规划(2019—2023年)》,甘肃省将围绕完善坚持和加强党对纪检监察工作统一领导、信访举报办理、案件监督管理、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党风政风监督、案件审理、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制定程序、机关内部管理等15个方面,制定或修订53项重点法规制度。其中,需提交甘肃省委审议的6项,包括《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实施细则(试行)》、《甘肃省关于党委定期分析研判本地区政治生态状况、听取重大案件情况报告的规定》、《关于违犯党纪的党员处分批准权限若干规定》等;省纪委监委制定或修订的47项,包括《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办法》《甘肃省反腐倡廉法规制度程序规定》《“乡案县审”工作规定(试行)》等。去年,列入规划的《省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向省纪委监委移送问题线索办法(试行)》、《甘肃省鼓励改革创新干事创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甘肃省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等,已经颁布施行。
省纪委监委将按照规划要求,蹄疾步稳地构建全省纪检监察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形成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为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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