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八成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下放市县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经济日报记者燕春丽)1月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十三五”以来,甘肃省积极开展环评“放管服”改革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除原环保部下放给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和部分污染重、风险大的项目在省上审批外,累计将约84%的建设项目下放到市(州)及以下环保部门审批。
据介绍,“十三五”以来,甘肃省环评项目依法取消了部门预审、试生产审批、竣工验收许可三项行政许可,取消了水土保持、行业预审等环评审批前置条件。除原环保部下放给省级环保部门审批的和部分污染重、风险大的项目在省上审批外,累计将约84%的建设项目下放到市(州)及以下环保部门审批,并同步配套出台了强化管理、提高审批效率,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等“管”、“服”措施。
在审批事项大幅减少的同时,审批时间减少一半。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制度,所有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均可在网上完成备案,最快10分钟办结,实现“零跑路”。规划建设甘肃省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及数据管理平台,目前,省级、兰州市级审批已经与省(市)政务服务网对接完成,建设单位可通过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环评审批申报,其他市州县区正在积极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时间承诺比法定审批时限减少一半,即对符合审批要求的项目,报告书项目为30个工作日,报告表项目为15个工作日。同时,通过提前介入,主动对接,对省列重大项目环评审批实施“月调度”,及时掌握省列重大项目环评进展情况,积极推进甘肃省重大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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