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团购”让甘肃省患者得实惠 25个药品价格平均降幅59% 可医保支付
本报讯(兰州晨报/掌上兰州记者欧阳海杰)为减轻患者用药负担,有效实现药品降价,2019年12月20日起,全省公立医疗机构均可以享受到国家最低采购价格,这不仅标志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在甘肃省落地,也意味着甘肃省患者真正享受到了医改的红利。据悉,此次联盟地区25个中选药品中,中选价格与2018年同品种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59%。预计甘肃省25种药品采购总费用将从4亿多元降至1亿元左右。这是12月27日记者从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全省药品采购工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国家“团购”药品价格大幅下降
何谓带量采购?公开资料显示,带量采购是指在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政府相关部门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采购的药品数量进行报价,即通过以量换价,降低进入采购名单的药品价格,让患者能够享受到价廉质优的药品。简单地说,带量采购也就是国家的大型“团购”,低价者中标,明确采购量,几乎免去中间所有流通环节,降低采购药品的成本。
甘肃省落地实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后,能给群众带来哪些改革红利?记者了解到,一方面是患者药费负担会明显降低,另一方面是用药质量得到提高。
此次甘肃省集中带量采购的25个药品主要包括治疗精神类病、高血压、高血脂等心血管疾病、肝炎类疾病以及抗肿瘤药品,中选价格平均降幅59%。如治疗高血压的苯磺酸氨氯地平片,中选企业原采购价为2元/片,中选价格为0.057元/片,降幅达97.15%。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吉非替尼片,中选企业原采购价格为228元/片,中选价格为45元/片,降幅达80.26%,1个月的治疗费用从6840元降至1350元,按平均60%的比例报销,个人仅需支付540元。
25个中选药品 可享受医保支付
2019年4月1日,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工作在“4+7”11个城市全面落地实施,试点以来,成效显著。在今年的试点扩围中,甘肃省也在其中。
自2019年12月20日起,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正式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中选结果正式执行后第一份采购订单来自陇南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甘肃省人民医院。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甘肃省执行国家组织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药品集中带量采购是以全国50%~70%的市场采购量换取的价格,25个中选药品全部为原研药或者通过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分解到各统筹区和各医疗机构,质量有所保证,患者们可以放心选用。同时,群众购买这些中选药品,还可以享受医保报销。
破解药品短缺、涨价等“瓶颈”问题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甘肃省在破解药品短缺、涨价等“瓶颈”问题上狠下功夫,通过多项措施和手段,有效地保障了甘肃药品市场的供应:在省、市、县、乡四级医疗机构建立了比较完备的短缺药品和价格信息公开监测网络。根据《甘肃省急救药品目录》、《甘肃省短缺药品目录》和《甘肃省直接挂网药品目录》,实行“绿色通道”挂网和采购政策支持;通过在招标、配送等方面出台配套倾斜政策,鼓励企业配送短缺药品。
同时,在2018年全省两次医疗机构联合体成功磋商撮合1152个药品的基础上,2019年甘肃省又组织对73个品种155个品规涨价明显及短缺药品的磋商撮合工作,共有82家企业137个品规成交挂网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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