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启动实施主要城市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为加快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程,进一步改善甘肃省人居环境,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从今年起,在甘肃省14个市州政府所在城市城区及兰州新区城区范围内启动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到2025年,甘肃省相关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
《方案》提出,由省政府成立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谋划和协调解决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2020年1月1日至年末为甘肃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推进阶段,兰州城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甘肃省其他城区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一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省级财政也将建立奖补机制,对实施效果好、示范效应强的城市,给予一定奖补。
《方案》要求,各地相关城区要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流程建设工作。坚持分类投放,将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弃物统一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类,规范甘肃省统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颜色和标识,探索建立“不分类、不收运”的倒逼机制,并将个人和单位分投垃圾行为逐步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方案》明确,各市州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推进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升级改造,实现对分类垃圾的暂存、减量等功能,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收运网络,统筹评估辖区内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和使用期限,加强规划、用地保障,新建、扩建、改建一批生活垃圾处理厂,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推进城市再生资源回收综合利用体系建设,推动可回收物规范化、专业化处理。
(据《甘肃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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