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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面向全国重点高校 选调千名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

兰州晨报 2019-11-21 02:07 大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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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培养、在职培养、定向培养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院校的毕业生,已经签订省(区、市)选调生协议或已确定为各级党政机关拟录用人员的高校毕业生,不列入选调范围。

选调条件

具有中国国籍;必须有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品学兼优,服从组织分配;2020年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毕业时间截止2020年7月31日);中共党员、优秀学生干部、获得校级以上奖励、具有参军入伍经历的优先选调;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在28周岁以下,本科生年龄在25周岁以下(截止2020年7月31日);身心健康。因违法违纪曾受过各种处分处理、在校期间有学术不端和道德品行问题的人员,不得作为选调对象。

选调程序

报名:采取学校推荐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按照选调条件审核推荐。报考人员自2019年12月9日8时至23日18时,登录甘肃组工网(www.gszg.gov.cn)进行注册,如实填报,下载打印报名推荐登记表,经院校党组织审核,签注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上传电子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定向到甘肃省就业且无定向工作单位的毕业生,需同时上传协议电子版,推荐表纸质版待考察时由考察组收取)。

考试:2020年2月22日,设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兰州5个考点进行笔试。笔试为综合能力测试,考试时限180分钟。成绩合格者进入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用人员,省委组织部根据综合成绩和有关单位选调需求统筹安排工作单位。对体检和考察合格者进行公示,按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录用使用

■ 新录用选调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正式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并进行任职定级;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 选调生试用期满后到村任职2年,所在单位不得延期选派或提前调回;在村任职期间,按照大学生村官管理,其间不得借调或交流到上级机关。

■ 试用期及期满考核、转正定级、辞职辞退、工作调动、职务晋升等日常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依据公务员法和干部工作有关政策规定办理。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当地各项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其他事宜

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提供、填写虚假信息或审查发现资格不符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不收取任何费用。考试、面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13919955065,13919955265;

技术咨询电话:0931-8928492;监督电话:0931-123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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