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补充选拔一批领军人才
本报兰州讯(新甘肃·甘肃日报记者文洁)11月6日,记者从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为进一步加强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省里决定开展2019年全省领军人才补充选拔工作。此次补选范围为甘肃省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重点围绕甘肃省十大生态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地方特色优势产业、脱贫攻坚等重点产业和重点领域,补充选拔一批在科学研究、产业发展、学科建设等方面发挥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的优秀人才进入领军人才队伍。
补充进入省领军人才第一、第二层次的人选应符合《甘肃省领军人才队伍建设实施办法》规定的相关条件,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以上职称(高技能人才应当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第一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7周岁以下(即1962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第二层次人选年龄须为50周岁以下(即1969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近5年在本专业领域取得优秀业绩成果。现有第二层次人选可申报进入第一层次。对长期工作在脱贫攻坚领域的县及县以下基层科研、生产一线和非公经济组织的优秀人才,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公务员、“参公”等行政岗位工作人员不作为选拔对象,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单位主要领导原则上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补选工作实行个人自荐、单位推荐和组织评选相结合的制度,采取自下而上、层层筛选的办法逐级推荐申报。补选人数100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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